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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魏国公的考题
    寿宴的风波,似乎隨著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平息。
    金陵城依旧是那座威严而繁华的帝国心臟,王公贵胄们依旧在秦淮河的画舫上夜夜笙歌,朝堂之上的袞袞诸公,也依旧在为帝国的下一分钱粮归属而爭论不休。
    仿佛所有人都遗忘了,城中那座奢华的府邸里,还住著一位刚刚搅动了满朝风云的“平越將军”。
    皇帝没有召见他。
    蓝玉也没有再派人来挑衅。
    朱守谦,就像一颗被投入湖中的石子,在激起了巨大的涟-漪之后,便沉入了湖底,无人问津。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寧静。
    將军府,后院,那间被改造得戒备森严的秘密工坊里,此刻正瀰漫著一股比“烧刀子”更加醇厚、也更加刺鼻的酒精气味。
    朱守谦正站在一套全新的、比在云南时更加精密的“蒸馏器”前,神情专注。这套装置是他亲手画图,让从京城最好的工匠营里请来的师傅们打造的。铜管更粗,冷却瓮更大,密封性也更好。
    他没有再酿酒。
    他在提纯。
    用慢火,將那些用番薯酿出的烈酒,一遍,一遍,再一遍地反覆蒸馏。每一次蒸馏,酒液中的水分就会更少一分,而那无色透明、能瞬间点燃的“酒精”,则会更纯一分。
    “公子,成了!”
    当一滴清澈的液体,从最后一根冷却管的末端滴落,掉入下面的琉璃瓶中,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时,负责看火的老兵激动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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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守谦拿起那只琉璃瓶,里面是小半瓶如水晶般纯净的液体。他没有去闻,因为他知道,这东西的浓度,已经高到足以在一瞬间麻痹人的嗅觉。
    他倒了一点在手心,那液体触手冰凉,却在接触空气的瞬间,迅速挥发,带走一片热量。
    “此物,纯度已在七成以上。”朱守谦的声音里,带著一丝满意的疲惫,“传我的令,將这些『酒精』,分装成小瓶。再用最好的棉花,浸泡其中,做成『酒精棉片』。另外,再把剩下的烈酒稀释,分发给府中的下人,每日用来擦拭门窗、桌椅。”
    张信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公子,这……这是为何?”
    “这东西,是最好的药。”朱守谦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空,落在了不远处的伤兵营,“用它清洗伤口,可以杀灭那些看不见的『秽物』,让伤口不再发脓溃烂。云南前线,每日有多少弟兄,不是死在刀剑之下,而是死在这种溃烂之中?若此物能量產,我大明军队的伤亡,至少能降低三成!”
    他没有去想如何用这些东西去邀功,去换取更大的权势。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向那位高高在上的皇爷爷,展现自己更大的、无可替代的价值。
    寿宴上的“烧刀子”,是敲门砖,是让他从一个“罪王”变成一个“能臣”的投名状。
    而这能救活成千上万士兵性命的“医用酒精”,才是他真正要献上的,国之重器!
    就在他准备將第一批制好的酒精棉片,想办法通过徐家的关係送往前线时,一份来自魏国公府的、措辞恭敬的请柬,送到了他的案头。
    魏国公,徐达,请他明日过府一敘。
    “公子,这……怕是鸿门宴啊!”张信看著那份鎏金的请柬,满脸都是担忧,“徐家是皇上最信任的姻亲。徐达此举,定是奉了皇上的意思,前来试探您的!”
    “是鸿门宴,也得去。”朱守谦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何况,他还是我未来的岳父大人。这第一次登门拜访,总不能空著手去。”
    第二天,朱守谦没有乘坐那顶象徵著他新贵身份的八抬大轿。他依旧是一身青布长衫,两袖清风,只带著张信,和一份他亲手准备的“薄礼”,步行前往了魏国公府。
    徐达的府邸,与皇帝赐给朱守谦的那座奢华宅院截然不同。没有雕樑画栋,没有亭台楼阁。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青砖大院,院墙上甚至还带著几分风雨侵蚀的斑驳。门口的石狮子,也因为常年被將士们当成拴马桩,磨得稜角尽失。
    这里的一切,都透著一股属於百战宿將的、朴实无华的铁血气息。
    徐达在书房见的他。没有旁人,只有他自己。
    这位大明第一功臣,已经年过半百,两鬢染霜。他没有穿那身象徵著地位的国公蟒袍,只是一身半旧的灰布常服,正坐在案前,擦拭著一柄早已退出战场的、带著无数豁口的长刀。
    “坐。”看到朱守谦进来,徐达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声音平淡,却带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守谦见过魏国公。”朱守谦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从明日起,你该叫我岳父大人了。”徐达放下长刀,抬起头,那双浑浊却又锐利如鹰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朱守-谦,“陛下,很看重你。”
    “陛下厚爱,守谦惶恐。”朱守谦的姿態放得很低,“守谦不过一戴罪之人,能有今日,全赖皇爷爷天恩。”
    “是吗?”徐达的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弧度,“可我听说,你在云南,做得不错。练兵,屯田,甚至还……献上了神物?”
    来了。
    朱守谦知道,真正的考题,现在才开始。
    “不敢当。”他站起身,从张信手中,接过那个他亲手准备的包裹,放到徐达面前,缓缓打开。
    里面没有金银,没有玉器。只有一小袋灰扑扑的番薯,和一卷写满了字的、粗糙的麻纸。
    “国公爷明鑑。”朱守谦的声音,真诚而坦然,“此物確是神物,但非守谦一人之功。乃是守谦在云南时,偶然从一本前朝旅人遗留的杂记中看到记载,又侥倖寻得了几株野生的变种,经数次试种,方才成功。”
    “此物,既是天赐我大明的祥瑞,便当为天下万民所有,守谦不敢私藏。这里,是守谦整理出的番薯育苗、种植、以及防治病虫害的所有心得。守谦人微言轻,本想寻机呈给陛下,但今日得见国公,斗胆,恳请国公爷,能將此物,代为转呈陛下。让这神物,能早一日,遍种我大明天下,让我大明,再无饥饉之忧!”
    他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解释了番薯的“合理”来歷,又主动將这天大的功劳,分了一半给徐达。更重要的是,他表现出的,是一种“功成不必在我”的、绝对忠君为国的坦荡胸襟。
    徐达看著那捲写满了密密麻麻小字的麻纸,看著那番薯的育苗方法、扦插技巧、甚至连土地的酸碱度都有提及……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第一次,露出了真正的、难以掩饰的震惊!
    他本以为,这只是个运气好的小子,偶然得了神物。可现在看来,对方的心思、手段、乃至眼界,都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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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一个紈絝子弟能有的城府。这分明是一个……天生的政客!
    “好,好一个为国分忧。”徐达沉默了许久,才缓缓收起那份“大礼”,看向朱守谦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你的心意,我会转达给陛下。”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寿宴之上,你与蓝玉之事,我也听说了。永昌侯少年得志,性子骄狂,你日后在朝中,还需小心行事。”
    “多谢岳父大人提点。”朱守谦再次躬身,“守谦敬佩蓝將军的赫赫战功,也无意与他相爭。只是,身为朱家子孙,有些底线,不能退让。”
    不卑不亢,有礼有节。
    徐达看著眼前这个应对从容、进退有据的年轻人,心中暗自嘆了口气。他知道,皇上给他女儿挑的这个夫婿,怕不是一匹能被轻易拴住的骏马。
    他是一头,已经尝过血腥味,並且学会了如何在刀尖上跳舞的……幼虎。
    “今日起,妙锦那丫头,我就交给你了。”徐达站起身,走到朱守-谦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里,第一次带上了一丝真正属於岳父的嘱託,“她是我徐达最疼爱的女儿,性子虽温婉,却也刚烈。你,好自为之。”
    “守谦,定不负所托。”
    从魏国公府出来时,已是黄昏。
    朱守谦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在夕阳下显得格外朴素而又厚重的大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已经在这盘错综复杂的棋局中,落下了一颗至关重要的子。
    然而,当他带著张信,刚刚回到自己那座奢华的府邸门口时,却看到,一名身穿司礼监服饰的小太监,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看到朱守谦的身影,那小太监立刻迎了上来,脸上带著谦恭的笑容,尖细的嗓音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清晰。
    “平越將军,您可算回来了。”
    “陛下,召您即刻入宫,面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