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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遇到一个好人
    叶緋霜没和萧鹤声一起住,她自己在城外赁了个小院子。
    萧鹤声派了一男一女两个僕从去帮她。
    小狼崽脏兮兮的,所以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洗澡。但他並不配合,凶狠地咬那两个僕从。
    “跟了我,以后就不许咬人了。”叶緋霜坐在大浴桶外边,和浴桶里边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小狼崽对视,“不、许、咬、人。”
    可能因为她在这里陪著,小狼崽安静了许多,也不扑腾了,总算艰难地洗乾净了身体。
    小丫鬟看著他身上那数不尽的伤口,忍不住流下泪来:“这得多疼啊。”
    叶緋霜请了大夫,开了药,还让大夫找一些祛疤的香膏。
    哪怕身上的不去,脸上脖子上的也得去一去。
    叶緋霜端著药回了房间,小狼崽又不在了。
    找了半天,终於在床底下找到了他。
    怎么叫他都不出来,叶緋霜也没法。
    后来才发现,他喜欢暗的地方,因为像山洞,让他有安全感。
    叶緋霜在自己的房间里用木板搭了一个窝,果然,他爬了出来。
    “也不许爬。”叶緋霜蹲在他的新窝门口,“要走路。”
    小狼崽明显听不懂,就只用那双黑黝黝的眼睛看著她,一眨不眨。
    叶緋霜索性也趴到地上,支著下巴和他说话:“你好好看呀,你的眼睛真漂亮。”
    丫鬟端了饭进来,让他一起上桌吃饭是不可能的,叶緋霜只得把碗端到窝里。
    他用手一抓,被狠狠烫了一下,立刻咬住了手指。
    烫得很疼,他的眼睛里条件反射就蓄了泪,眼巴巴地看向叶緋霜。
    叶緋霜立刻摸了摸他的头。
    为了不让他用手抓饭,叶緋霜就餵他吃饭。
    起先他不配合,大概是觉得餵饭太慢,餵著餵著就来抢叶緋霜的碗。
    叶緋霜每次跟他吃饭都和打仗似的。她不觉得烦,她觉得热闹、有意思。
    过了一阵子,小狼崽学会了用勺子。
    但不是用指头捏著,而是用整个手掌握著。
    他还是不会坐凳子,於是叶緋霜就在地毯上设了张矮桌,和他一起坐在地上。
    他已经可以把勺子拿得很稳了,不会再把饭弄得到处都是。
    “昨天晚上是最后一次,不许再去厨房偷生肉吃。”
    叶緋霜满脸严肃,左手端著一盘熟肉,朝他点头:“可以吃。”
    右手端著一盘生肉,朝他摇头:“不能吃。”
    他点了点头,抓了一块熟肉塞进了嘴里,又抓了一块生肉扔到了地上。
    叶緋霜:“对!”
    天知道她昨晚听到动静追出去后,看见他正抱著一条生猪腿啃得满嘴是血的样子有多惊悚。
    走路是个大问题。
    叶緋霜感觉他应该有十五六岁,这么多年都是爬著走的,改成两条腿直立走路很不容易。
    叶緋霜就抓著他的胳膊,把他整个人提起来,强迫他用两条腿走路。
    他站不稳,叶緋霜就让他抱著自己,一点点学。
    幸好小狼崽是个聪明的小狼崽,用了半年就改了。
    会走路、会自己吃饭、会自己穿衣服,就已经是个人的样子了,叶緋霜倍感欣慰。
    有时候要出门,叶緋霜就叮嘱他:“我要出门办个事,你在家等我。”
    他点头,然后很乖地回他的窝里睡觉。
    后来,他学会了等待。
    每天叶緋霜出门后,他就坐在大门的门槛上,望著小路的尽头,等著她打猎回来。
    在他眼里,叶緋霜每天出门都是去打猎了。
    小路尽头是一道弯,每次叶緋霜的身影一出现,他就会立刻跑过去迎接他。
    她就会很开心地向他展示她的猎物——许多好吃的。
    反正他之前打猎时从没有打到过这么多好吃的,她可真厉害。
    暻顺帝册封了叶緋霜,本想让她留在宫里,但叶緋霜拒绝了。
    暻顺帝还给她赐了府,叶緋霜笑道:“多半也是空著,我閒不住,想多出去玩玩,皇伯伯,您可別拘著我呀!”
    暻顺帝说:“想去玩就去玩,府邸还是要赐给你,那就是你的家,逢年过节你总得回来。”
    叶緋霜嘿嘿一笑:“那我就却之不恭啦!多谢皇伯伯!”
    叶緋霜带著她的小狼崽回了一趟公主府,小狼崽不喜欢那里。因为公主府门口是一条主街,太热闹了,他要是等她的话,就要面对很多人,他不喜欢。
    但他又实在想在门口等她,於是叶緋霜又搬回了京郊小院。
    第二年,邻居家的大黄狗死了。
    死掉的大黄狗被村民们拖走,再回来时就成了一锅肉。
    小狼崽开始不安,叶緋霜做饭洗衣、看书写字时他就紧紧跟在她身边,恨不得贴在她身上。
    叶緋霜明白了:“你怕像大黄一样被带走吗?”
    他立刻点头。
    “不会的。”叶緋霜说,“大黄老死了,你还年轻著呢。”
    他还是不安,害怕和她分离。
    叶緋霜想了想,总不能让他一直在家里。他是个人,就免不了要和其他人接触。
    於是叶緋霜问:“那以后我出门时带你一起,好不好?”
    他立刻点头。
    “那得给你取个名字,跟我姓萧,名的话,你自己选一个。”叶緋霜把手中的书摊在他面前,“你隨便指一个字。”
    他拿了颗小石子,隨便一扔,小石子最后落在了“流觴有序传诗客”的“序”上。
    “好,就这个字了。”叶緋霜写在纸上,给他看,“萧序,你的名字。”
    他看不懂,但是认真点头。
    他长得好漂亮,眼神没有了最开始的警惕戒备,只剩下了清润纯澈。每次摆出一副认真的表情时,都让人觉得特別乖。
    叶緋霜每每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会忍不住揉他的头捏他的脸。
    他也很喜欢这些动作,经常把脸往她手心蹭。
    “不知道你多大了……那我也给你取个字吧。”叶緋霜透过窗框看著外边高悬的明月,“悬光,我以后就叫你悬光。”
    聪明的小狼崽很快就接受了新名字。
    可以陪著叶緋霜一起上街,日日夜夜都和她在一起。
    他终於不用再睡他的窝了,但是自己睡也是不可能的,他就在叶緋霜的床边打了个地铺。
    晚上,只要外边稍微有什么动静,他都会惊醒,然后警觉地坐起来。
    他不会说话,也听不懂很多话,但他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他的主人,他要守护好他的主人。
    叶緋霜还是偶然一次发现,只要萧序半夜醒来,他就不睡了,就这么警惕地坐一整宿,像是一头守护领地的孤狼。
    她迷迷糊糊地伸出手:“来,睡觉,不用守著。”
    萧序上了床,躺在她身侧。
    外边很安静,偶尔有落雪压断林梢的声音。
    以前的冬天都很冷,山洞又冷又湿还有风。
    自打有了主人,他就不知道什么叫冷了。
    他以前很討厌“人”,人坏,会杀他们。
    现在他不討厌人了,因为他遇到了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