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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送礼物
    生辰的前一天,叶緋霜又出了一次府。
    当然,这次是依然是女扮男装出去的。
    铜宝和她一起,见她径直往八街胡同那边去了,便知道她要去看谁。
    “周娘子现在没有住在家里,而是住在客栈里。”铜宝对叶緋霜说,“就是八街胡同口的那家客栈。”
    叶緋霜点了点头。
    周娘子,就是叶緋霜认识的那个儿子被乔禄害死的了,疯疯癲癲的女人。
    她已经为儿子討回了公道,当然也不用再装作疯疯癲癲了。
    叶緋霜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做鞋垫。
    叶緋霜拿起几双做好的鞋垫看了看,阵脚细密厚实,鞋垫结实又柔软。
    “做得真好。”叶緋霜不吝讚美,“你的手艺真好。”
    周娘子笑了笑:“靠手艺换点银子养活自己,日子总要过下去。”
    叶緋霜说:“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还是要多谢小姑娘你。”周娘子满怀感激地道,“没有你,哪还有我的今天。”
    叶緋霜不光给她指了一条明路,帮她给儿子討回了公道,还救了她一命。
    是的,周娘子自尽过。
    那是她拿到官府判决书的第二天,上边写了乔禄已经招认,的確害死了他的儿子。
    她还收到了一笔不菲的抚恤银子。
    但是对於那个时候的周娘子来说,银子其实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因为她不打算继续活下去了。
    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就是靠一口气吊著。对於周娘子来说,为儿子討回公道,就是她的那口气。
    有那口气在,不管日子多难,她都能捱过去。
    哪怕住茅草屋,哪怕要装得疯疯癲癲,哪怕捡別人扔掉不要的东西吃,只要想著要为儿子討回公道、要弄明白她儿子的死,她就能一直苟活下去。
    可是等公道真的给了,她忽然就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了。
    於是她去了儿子的衣冠冢前,烧掉了官府发的公文,然后就投河了。
    是被铜宝救起来的。
    其实铜宝一直在暗地里跟著她。
    这是叶緋霜的命令。
    官府的判决下来后,他家姑娘就对他说:“你立刻去暗地里跟著周娘子,保护好她,別让她做傻事。有的时候一口气散了人就容易想不开,等撑过去就好了。”
    铜宝不得不说,她家姑娘真的料事如神。
    针线篮子底下放著很多老旧的绣线式样,很是精巧,叶緋霜仔细翻看了一会儿,问:“你是绣娘?”
    “是,以前在绣坊干过活,干得还不错。”周娘子把自己粗糙的双手伸到叶緋霜面前,“但是现在不行了,手太糙了,不能刺绣了,否则容易把线和布给勾坏,只能缝缝鞋垫了。”
    “这些样子我都挺喜欢的。”叶緋霜笑道,“我家有几个铺子,其中就有绣坊。以前都是我嫡母管,她人没了,以后可能要我来管了。如果到时候我请你帮忙,你愿意吗?”
    周娘子闻言,眼睛一亮:“当然愿意。”
    既然打算要活下去了,那就儘可能活得好一些吧。
    叶緋霜离开了客栈,寒风扬起她的衣角和髮带,远远望去是个很有风骨的小郎君。
    周娘子痴痴望著她的背影,在想自己儿子若是活著,是不是也是这样。
    不由泪流满面。
    叶緋霜又去了醉红尘。
    儘管帮他家姑娘往醉红尘送过信,知道了姑娘和这里有联繫,但是亲眼看见她这么熟门熟路地进了青楼,铜宝的嘴角还是抽了一下。
    叶緋霜直接去找桑彤,巧的是,寧衡也在。
    自打叶緋霜叮嘱让寧衡关照清溪后,寧衡就三天两头过来一次,还连桑彤一併关照了,桑彤现在都不用接客了。
    寧衡看见叶緋霜,嘖嘖嘴:“师父,你这么一打扮还真不赖,要是再高点就更像风流小郎君了。”
    叶緋霜:“我已经比同龄人高很多了。”
    寧衡笔画了一下:“哪有,你还没到我肩膀。”
    “你又不是我同龄人。”叶緋霜无语,“我还能长。”
    按照前世来看,她的个头还能躥一大截。这辈子勤加习武,说不定能长得更高。
    清溪缩在桑彤身边,歪头看著他们两个比个头。觉得有意思,笑了起来。
    寧衡一看过来,他立刻不敢笑了,使劲儿往桑彤身边缩了缩。
    虽然和寧衡经常见面,但还是没熟悉起来,清溪比较怕他,觉得他长得和那些欺负自己的人一样。
    但是他不怕叶緋霜,即便他和叶緋霜只见过一面。
    清溪记得这个姐姐保护过他,还给了他。
    不用桑彤提醒,清溪就主动叫了声姐姐。
    “哎。”叶緋霜笑眯眯地答应,“真乖。”
    “师父,我也乖!”寧衡立刻道,“师父你来的正好!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叶緋霜已经猜到了是什么。
    果然,是一桿红缨枪。
    一桿质地很好、很漂亮的红缨枪。
    深色枪桿上刻著繁复的纹,银白枪头寒光凛冽,红色的穗子像一团火。
    “师父,喜欢吗?”寧衡期待地问。
    叶緋霜爱惜地把枪从头到尾摸了一遍,高兴地说:“喜欢。”
    这可是第一把属於她的枪呢。
    “这是方圆几百里最好的枪了!”寧衡得意的说,“我派人去很多地方搜罗,他们把看得上的都拿给我看,我从中挑了这一桿,我就知道师父你一定会喜欢的。”
    既然已经收了寧衡这个徒弟,对於徒弟的“孝敬”,叶緋霜当然就坦然受之了。並且答应等过完年,就教寧衡枪法。
    第二天,便是腊月二十。
    天仍黑著,陈宴便来了铁匠铺子,里边很多人都热火朝天地忙著,炉里的熊熊烈火把大家的脸照得亮堂堂的。
    络腮鬍大汉看了一眼陈宴身后的锦风,问:“用他的血?”
    开锋,即是让兵器饮血后打磨锻造,露出锋刃。
    想得到一把好的兵器,这一道程序至关重要。
    陈宴摇头道:“用我的。”
    大汉和锦风齐齐愣住了。
    锦风回过神来:“公子……”
    陈宴抬手,止住了锦风的话。
    他对大汉道:“来吧。”
    大汉给了陈宴一个怪异的眼神,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
    炉门打开,一桿烧得通体通红的长枪探出。
    陈宴挽起袖子,露出小臂,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划——
    大片血雾喷溅而出,洒在了长枪之上,发出滚烫的声响,激出一片白烟。
    他的动作乾脆利落,不过眨眼之间,锦风想再阻止都来不及。
    打铁的汉子们看著鲜血融入长枪之中,兴奋地欢呼起来。
    锦风急忙给他家公子包扎,看著这道从手肘蔓延到手腕的口子,心里复杂无比。
    这桿枪的图纸,是他家公子亲手画的,耗费了数个日夜,来来回回修改了几百次,才终於画出一桿让他满意的长枪。
    接著找到已经隱退的铁匠,重金请人家出山来打这桿枪。
    现在,竟然还用自己的血为这桿枪开锋。
    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锦风从未见过他为一件东西……不对,是对一个人,这么尽心。
    看来,他家公子对那位郑五姑娘的在意程度,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深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