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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电锯惊魂》
    洛瑾年坐在书桌前,窗外的夜色已经彻底沉下来了。他把手机翻了个面扣在桌上,屏幕上最后的光熄灭了,房间里只剩下檯灯那一圈昏黄的暖光。
    他打开了一个空白文档,在页眉敲下四个字《电锯惊魂》。
    然后他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几秒。
    电影的画面太清楚了,清楚到他闭上眼就能看见那间破旧的浴室,泛黄的瓷砖,锈蚀的水管,地板上一摊半乾的血跡。
    两个男人从昏迷中醒来,脚踝上銬著铁链,中间躺著一具面目模糊的尸体,手里握著一把左轮手枪和一盘磁带。
    他把那些画面一个字一个字地敲进文档里。
    亚当是第一个醒来的。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摄影师,靠偷拍別人拿钱过活。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喝醉了被扔进了某个地下室,直到他看见自己脚踝上的铁链,又看见对面躺著的戈登医生——一个穿著体面的衬衫但已经皱得不成样子的中年人。
    戈登比他晚醒了大约两分钟,醒来的第一反应是摸自己的口袋,手机不在,钱包不在,什么都没有。
    两个人交换了名字,交换了职业,交换了他们能记得的最后一个画面:亚当是在自己公寓楼下被人打晕的,戈登是在自家门口被人用电击枪放倒的。
    打开灯然后他们都看见了那具尸体。一具被子弹打穿了太阳穴、趴在浴室中间的男人,右手还握著那把左轮手枪。
    洛瑾年写到这里的时候顿了一下。他记得前世第一次看《电锯惊魂》的时候,开场的前五分钟没有任何背景音乐,只有两个男人对话的声音、铁链晃动的声音、水滴落在瓷砖上的声音。那种静到发怵一切未知的氛围,是让观眾投入电影的真正原因。
    他在文档里补了一句:“整个前十分钟,不要配乐。只要有水声和喘息声就够了。”
    然后他继续往下写。
    戈登在尸体的口袋里翻出了一盘磁带,又在亚当的裤子口袋里翻出了另一盘。
    两个人各自找到了一台老式录音机,按下播放键的时候,一个经过了变声处理的、机械的、不带有任何感情的声音从磁带里传了出来。
    “亚当先生,你的人生是一架不断按下快门的相机。你偷窥別人的生活,以此换取廉价的快感。现在,轮到你了:你被看见了。你脚上的铁链连接著这个房间的管道系统,钥匙就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但不要急著去找,因为时间有限。等到时针走过六点整,这扇门將永远关闭。”
    另一盘磁带是给戈登的。
    “戈登医生,你在治病救人。但你有没有想过,你治好的那些『病人』,出去之后变成了什么样的人?你创造出来的那些活著的东西,是否配得上活著?你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儿。如果你不能在天黑之前杀死对面那个男人,她们会在你死后跟著你一起走。”
    戈登的脸色变了。他的声音在一瞬间变得紧绷而低沉,反覆问亚当“你的磁带里说了什么”。
    亚当把磁带內容复述了一遍,戈登沉默了很久。
    洛瑾年停下来喝了一口水,然后继续。
    到这一步为止,两个人都在“抓他们来的这个疯子到底想要干什么”的困惑里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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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他们开始拼凑线索:戈登想起了自己曾意外了解到的一个自称“竖锯”的男人。戈登在案卷上见过竖锯的作案模式他从不直接杀人,他给受害者选择的机会,而那些死在游戏里的人都死的非常血腥。
    戈登说:“如果这个游戏是竖锯设计的,那我们现在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他计划好的。他让我们以为自己有选择,现在我们走哪一步都在他的棋盘上。”
    亚当瞭然了。
    他们的时间在一点点流逝,倒计时像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在勒著两个人的喉咙。
    他们翻遍了所有的角落和缝隙,在墙壁马桶里发现了一个包裹。
    里面是一把锯子。
    有两把。
    生锈的、钝的、锯木头都费劲的普通手锯。
    戈登拿著那把锯子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已经下午三点四十七分,距离六点还有两个多小时。
    他又看了一眼那具尸体,又看了一眼自己脚踝上的铁链。那把锯子根本锯不断铁链它只能锯一样东西。
    洛瑾年敲下了一行字:“戈登看向自己的脚踝,又看向亚当。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撞了一下,然后同时移开了。没有人说话。但他们都懂了。”
    他把这一段反覆读了两遍,没有改动。
    故事的倒敘部分开始穿插进来。在主线的时间线之外,洛瑾年在文档里穿插了几段闪回的戏戈登在医院里接诊一个癌症患者,那人说自己叫约翰·克莱默,快死了,想找一个“能理解死亡的人”聊一聊。戈登没有在意,敷衍了几句就把人打发走了。镜头切到那个男人的脸,冷淡而锋利,像一把还没出鞘的刀。
    那人是竖锯。
    另一段闪回里,亚当偷拍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后来成了竖锯的某个游戏里的“棋子”。
    亚当的照片被警方用作证据之后,那个游戏里的人被逼到了绝路,最后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游戏。
    亚当以为那只是又一次生意,但他不知道镜头对准的不只是別人的隱私,还有他自己的命运。
    洛瑾年把闪回的部分处理得很克制,每一段都不长,只给观眾足够的信息量去拼凑一个更大的画面。竖锯的设计像一张网,每个人都是网上的一个结,而戈登和亚当只是最后两个落在同一个角落的棋子。
    主线推进到后半段的时候,洛瑾年的速度慢了下来。不是因为写不动,是因为即將到那个场景了那个他在前世看过的、让他从椅子上坐直了的、让整部电影从一个“还不错的悬疑片”变成“这是个神作”的结尾反转。
    戈登因为自己孩子与老婆被数锯抓住,所以悲痛欲绝。
    然后他举起了那把锯子,对准了自己的脚踝。
    亚当看著戈登锯断了自己的脚踝,一截一截地,血肉和骨骼。那些声音被处理得低沉而克制,没有多余的尖叫和哭喊,只有金属与骨骼摩擦的声音,是所有恐怖片中最让人想捂住耳朵的声响。
    身体痛苦本来是最低级恐怖片手段,此时却被处理的唯美而又惊悚。
    戈登锯断了自己的脚之后爬向了中间尸体的方向,拿起了那一把枪。
    戈登捡起钥匙,打开了铁链,站了起来。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五点五十八分。还有两分钟。他必须要杀了亚当,否则他的妻子和女儿会死。他看著亚当瘫在地上、脚踝处血流如注的样子,犹豫了两秒。然后他转过身,对著那具尸体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他举起了左轮手枪。
    枪声。
    亚当倒在血泊中。
    戈登的脚踝在流血,踉蹌著走出了铁门用尽最后的力气在走廊里爬行,向著出口的方向移动。画面切到亚当躺在浴室的地板上,眼睛是闭著的,胸口一片血痕。
    戈登的声音终於把捆绑他老婆与女儿的人喊了出来。
    就在他走进尸体的瞬间。
    亚当起身狠狠的用板子敲在他的身上,直到敲死。
    原来戈登的子弹没有打在他的致命处。
    戈登拖著断腿说要出去找寻活路,亚当请求他一定回来救自己。
    他喘著气从地上坐起来,看著自己脚踝上那道锯断后留下的伤口,又看向那具始终趴在那里的“尸体“。
    他的目光在那具尸体上停留了很久。
    亚当爬了过去。他浑身都在发抖,冷汗浸透了他的后背。他伸出手,手指颤抖著去碰那人的肩膀。然后在那一瞬间,那人动了从趴著的姿势翻了过来。
    一张沾满血污的、脏兮兮的脸。
    他才是整场游戏的设计者。
    亚当张了张嘴,想喊出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戈登的回忆里闪回过那张脸,那个患了癌症来医院找戈登聊过天的,叫约翰·克莱默的男人。
    而现在这个已经病入膏肓的男人,用一场精心设计的游戏,把那些“不珍惜生命“的人包括戈登与亚当拖进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只能靠自残或自相残杀才能活下来的局里。
    那人缓慢地、一步一步地站了起来。
    他身上虽然沾满了血浆,但不是他自己的血,是一具被他从停尸房偷出来、放在这里冒充“尸体“的道具。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低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亚当。两个人对视了几秒,然后那个人走到了门口,。
    “不要。”
    亚当意识到了什么。
    竖锯走到门口,手已经搭上了那扇铁门的把手。亚当从地上撑起上半身,脚踝的伤口让他浑身发抖,他喊了出来:“不要——你说过这场游戏会结束的——”竖锯没有回头。他推开了那扇铁门,外面的光照进来,是走廊尽头昏黄的灯光。
    他跨出门去,然后偏过头,用侧脸对著浴室里的亚当,说了一句话。
    “game over。”
    影史经典结尾自此多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