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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起点
    秦墨把笔记本锁进了抽屉里。不是永远,是暂时。他站在窗前,看著巷子里的那只猫。它又来了,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一趟库房。”
    “你不就在档案室吗?”
    “去库房。还有案子。”
    老周看著他,没有问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前方是库房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是那些还在等答案的人的方向。
    库房在公安局后院的最里面,一栋独立的平房,铁门,窗户上有防盗网。他很少来。老周管著钥匙,他借了一把。打开铁门,里面很暗,有一股陈旧的纸张和灰尘的气味。他打开灯,日光灯闪了几下,亮了。库房不大,两排铁皮柜子,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案卷。最早的是1980年代的,纸张已经发黄了,边角一碰就碎。
    他走到最里面,蹲下来,打开最底层的柜子。那里放著1997年的案卷。他一本一本地翻。1997年,恆远地產还没有成立。但那些工地还在,那些工人还在,那些失踪的人还在。他找到了一份案卷,只有一页纸。一个叫刘大柱的人——不是2000年那个,是另一个刘大柱,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赵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把案卷装进包里。他站起来,环顾了一下库房。还有很多案卷,1980年代的,1990年代的,2000年的。他查不完。但他可以一个一个地查。查到查不动为止。
    他走出库房,锁好铁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
    手机响了。沈牧之。
    “在哪儿?”
    “库房。翻旧案。”
    “1997年的?”
    “对。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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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停?”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等查完的时候。”
    他掛了电话,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开到了城西的一个老小区。赵秀英的地址。他上了楼,敲了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赵秀英。刘大柱的妻子。”
    “老赵啊。搬走了。去年搬的。去跟女儿住了。”
    “她身体怎么样?”
    “还行。就是记性不好了。老忘事。”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大柱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告知。搬走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又一个等不到的。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没有。搬走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等不到就算了。你查不完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查不完也要查。”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张志远、陈默、陆鸣、王建国、陈小军、李建国、刘大勇、张大年、陈大伟、张德明、刘大柱、赵大牛、李大山。十三个名字。从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告知。能告诉的,都告诉了。等不到的,也记著了。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不出去。回家了。”
    “明天还来吗?”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枝头的新芽已经长出来了,嫩绿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干上显得格外扎眼。
    “来。”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恆远花园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翠湖小区的时候,他没有停。他开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诚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经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干了,捲起来。方悦放的那些照片还在,用石头压著,没有被风吹走。秦墨蹲下来,把枯花收拾乾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放在墓碑前面。纸条上写著:“方诚,又查到一个。1997年的。刘大柱。他的妻子搬走了,没告知。等不到了。但我记著了。”
    他站起来,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纸条吹动了一下,但没有飞走。
    “方诚,你放心吧。那些等不到的人,我记著了。”
    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块灰色的墓碑。纸条还压在石头下面,没有飞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又去了一次。告诉他,又查到一个。”
    沈牧之回覆:“他听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城南公墓。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开过田野,开过村庄,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还是光禿禿的,但仔细看,枝头已经冒出了小小的芽苞。春天来了。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春天来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刘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还是那么亮。但天没有那么冷了。风也没有那么大了。春天真的来了。
    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黑猫也睡著了,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那些灯,一盏一盏地灭了。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
    “谁?”
    “不知道。在楼上等你。”
    秦墨上了楼。办公室的门开著,一个人站在窗前,背对著门。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外套,头髮花白,背有些驼。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秦墨认出了他。方志远。方诚的姑父。他比上次见面更老了,脸上的皱纹更深了,但眼睛还是亮的。
    “方老师?你怎么来了?”
    方志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秦墨。“方诚留给你的。他说,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给你。”
    秦墨接过信封。很轻,里面好像只有一张纸。他拆开,抽出里面的信。方诚的笔跡,瘦瘦的,一笔一画。
    “秦墨,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说明你已经查完了所有的案子。我知道你不会停,但该查的,你都查了。该还的,你都还了。剩下的,交给时间吧。你不用再查了。那些等不到的人,记著就行了。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別再一个人了。找个人说说话,吃吃饭,看看电影。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方诚。”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方志远站在旁边,没有说话。
    “方老师,他什么时候写的?”
    “2014年。他『死』之前。他说,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给你。”
    “他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查完?”
    方志远看著他。“他说——『秦墨不会停。但他会知道什么时候该停』。”
    秦墨把信折好,装进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方志远。老人站在那里,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
    “方老师,你身体还好吗?”
    “还行。就是老了。”
    “你怎么来的?”
    “坐火车。然后坐公交。”
    “我送你去车站。”
    “不用。我自己走。”
    方志远转过身,走出办公室。秦墨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显得格外扎眼。方志远站在槐树下面,抬起头看著那些新芽。
    “春天来了。”他说。
    “来了。”
    方志远点了点头。“方诚最喜欢春天。他说春天来了,那些埋在地下的东西,就不会被忘了。因为地上的东西长出来了,人就会想起来,地下还有东西。”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方志远转过身。“秦警官,你別送了。我自己走。”
    他走出院子,背影消失在巷子里。秦墨站在槐树下面,看著那个方向。老周从值班室里探出头来。
    “走了?”
    “走了。”
    “他说什么了?”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看了一遍。“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得对。”
    秦墨把信装回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院子里的槐树。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他转过身,走进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刘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志远来了。方诚留了一封信。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沈牧之回覆:“他说得对。”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几个字:“晚上有空吗?”
    “有。”
    “吃个饭。”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去订位。”
    “不用订。路边摊就行。”
    “好。”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窗外的巷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还在那里,舔著爪子。
    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走了?”
    “走了。”
    “明天还来吗?”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新芽在阳光中绿得发亮。
    “来。”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下车,只是坐在车里,看著那座碑。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现在,太阳升起来了。他看到了。
    秦墨收回目光,继续开。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春天真的来了。
    他开到了沈牧之的楼下。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没有穿大衣,没有围围巾。看到秦墨,他走过来。
    “走吧。吃什么?”
    “隨便。你定。”
    两个人沿著街走。街边有很多小馆子,麵馆、饺子馆、烧烤店。他们进了一家麵馆,坐下来,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
    “秦墨,”沈牧之说,“方诚的信里还说什么了?”
    “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吃了一口面。“不是跟你吃饭了吗?”
    沈牧之笑了。“这就算?”
    “算。”
    两个人吃完了面。走出麵馆,站在街边。天黑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
    “嗯。”
    “方诚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他说得对。”
    沈牧之看著他。“那你以后——”
    “以后再说。”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摇下车窗,看著沈牧之。“明天见。”
    “明天见。”
    秦墨开出了那条街,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停,继续开。开过恆远花园,开过翠湖小区,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在路灯下静静的,新芽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他看著方诚写的字——“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把信折好,放进口袋里。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黑猫也睡著了,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一盏一盏地灭了灯。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然后,天亮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秦墨脸上。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黑猫还蜷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他坐起来,看了看窗外。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金黄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楼顶上。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阳光中白得发亮。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新鲜空气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院子里的槐树,新芽又长大了些,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
    他转过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笔记本。他翻开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进口袋里。他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证据,”他说,“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从走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楼,推开门,站在台阶上。
    天空很蓝,蓝得像水洗过一样。云很白,白得像棉花。远处的楼群在阳光中闪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开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篮子,有人推著婴儿车,有人骑著自行车。他们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经埋著什么。他们不知道,有一个人,用十年时间,把这些东西都挖了出来。他们不知道,还有一个人,用了半年时间,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个一个地告知了。
    但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了小区,匯入了车流。他开得不快,也不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收回目光,继续开。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档案室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
    太阳在他头顶照著,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秦墨开著车,在这座城市里穿行。车窗外,阳光洒在街道上、楼顶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