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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你在拉偏架哦……
    “咚...”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人,你可以开始了。”
    东方明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就等著主审法官的一声令下了。
    “好的,法官阁下。”
    “公诉方认为,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审二审的判决中,引用的法律条文適当,刑期合理。”
    “甚至引用的几个判例,都与本案的情况类似。”
    “无一例外,全都是防卫过当。”
    “在本案中,原审被告人白亿荣,是一位服役过5年之久的退役士兵,他的体格强壮,接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与瘦弱的严勇,可以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另外,警方也在案发现场进行过仔细的勘查,结合原审被告人的口供可以得出一个確切的结论。”
    “其实双方扭打的过程很短暂,可以说就在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內,严勇就已经被制服了。”
    “可是白亿荣仍旧继续使用压迫性的方式,从而造成了严勇窒息死亡。”
    “属於典型的『防卫过当』。”
    金胜一直都没有打断,只是听著,静静的看著东方明在装逼。
    总得给人表现的机会不是吗?
    “被告辩护律师,对於公诉方的发言,你有什么反驳的吗?”
    “有的,法官大人。”
    金胜也是脸色一正,开启战斗模式。
    “首先,我想请问公诉方,你们是如何认定,严勇入室的行为是盗窃,而不是抱有其它目的呢?”
    东方明听到这个问题后,立马回应道:“第一,是基於严勇只有盗窃的前科,而没有伤人的案例。”
    “另外,在案发后,警方也在严勇隨身携带的包中,发现了属於白亿荣家的財物,具体有现金以及一些黄金首饰。”
    “第二,经过警方的调查,两人平时没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也就不存在报復一类的推测。”
    理由很充分,原先的一审二审,法官应该就是基於这两个原因,这才认定了严勇当时的行为只是入室盗窃。
    从而认定,白亿荣已经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这才造成严勇死亡,属於防卫过当。
    不过金胜会问出这个问题,也是为了引出下面的观点。
    当下,接著说道:“我在警方提供的现场照片中,看到了一个工具包。”
    “可能是由於在扭打中被扯开了,造成了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
    “我们能看到,除了一些貌似是用於开锁的工具之外,还有一把美工刀。”
    “另外,我还想提醒一下,我当事人的妻子,当时已经有了4个多月的身孕。”
    “並且,他们夫妻两人,对於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十分的期待。”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未出生的胎儿,生命权和健康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作为其承载体的母亲,却受到了严勇对其严重的侵害,当场昏迷。”
    “由於事发突然,为了防止犯罪份子的进一步侵害,我的当事人没有时间去查看妻儿的情况。”
    “那么,我想请问公诉人,这样的行为,该如何界定?”
    “严勇算不算严重侵害了她人的生命权以及健康权?”
    “如果我的当事人不去持续的控制住对方,万一让对方拿到地上的那把美工刀,会不会对已经昏迷的妻儿造成更进一步的伤害呢?”
    “我相信,作为一个丈夫,作为一个父亲,哪怕有一丝这样的可能,心里也是极度害怕发生此类情况的。”
    金胜的一番话,给东方明乾的目瞪口呆。
    太特么的无耻了,还能拿未出生的孩子来诡辩。
    但是不得不说,这一番话,煽动性很强啊!
    面对人类幼崽,不管男女老少,心底的柔软部分会被无限放大。
    (该死的人贩子除外,那些都不算是人。)
    不过东方明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当场反驳道:“反对,你的说法並不成立,纯粹只是一种主观臆测。”
    “警方的现场勘验报告中,已经明確了当时的情况。”
    “严勇在白亿荣夫妇突然回家后,藏身在厕所当中。”
    “但是由於被发现了,情急之下这才推倒了孕妇,朝著大门的方向逃去。”
    “如果真的想要伤害孕妇,为什么不直接利用孕妇作为人质呢?”
    金胜早就已经料想到了这一幕,没给主审法官反应的机会,立马说道:“公诉方同样是在臆测。”
    “你怎么就能確定,当时的严勇是因为想要逃离,而不是为了打倒我的当事人。”
    “至於朝著大门的方向跑去,难道不是因为我的当事人刚进门,还站在那里吗?”
    东方明差点都被金胜给气笑了。
    这一番说辞,明明就是一个讼棍,完全不顾及事实。
    “咚咚....”
    这个时候,主审法官出场了。
    “控辩双方,目前是本案的再审阶段,请就基於双方目前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辩论。”
    一听到主审法官这么说,东方明舒服了。
    这是在点他吶!
    別被金胜牵著鼻子走,绕进死胡同里去。
    果然,检法是一家,不服你咬他。
    金胜当然也是听出来了,隨即隱晦的撇了撇嘴,竟然拉偏架,眼看自家小孩打不贏,家长出来护著了是吧!
    行,那我就不打检法,我把火力瞄准公。
    这总不能再护著了吧!
    “我想再次请问一下公诉方,警方提供的证据中,是不是只有一份死亡鑑定报告,没有尸检报告。”
    东方明此时,对金胜的戒备等级已经提升到了最高。
    面对金胜的问题,並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再次看了看证据清单,確认了一遍之后,这才肯定的回道:“是的。”
    “不过这並不能改变什么,本案是基於被告人当时的行为,是否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有一份由法医出具的死亡鑑定报告,已经完全足够了。”
    看到东方明乾脆利落的堵死了金胜反驳的渠道,主审法官心里很欣慰。
    这孩子果然聪明,没有再去跟金胜掰扯一些有的没的了。
    只是很可惜,猜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