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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这不是陈默吗?
    国庆期间,楚汉市的气温降下来不少,但还是偏热。
    晚上网吧还有点热,一直开著空调,可到了后半夜,居然感觉有些冷,叶默睡著了一会儿,最后是被冻醒的。
    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五点了。
    叶默背上吉他,去臭烘烘的洗手间洗了把脸,走出网吧后,在路上走了一段路,找公交车站台,顺便在路边早餐店买了包子豆浆凑合著吃了。
    当他坐公交车回到宿舍时,赵家浩和王子宇还没有起床,趴在床上睡懒觉。
    见叶默回来了,赵家浩探出脑袋好奇问道:“哥们,你一晚上没回来,干啥去了?”
    “去网吧通宵了。”叶默隨口道。
    赵家浩鼻子抽了抽:“闻到了,一股子网吧的烟臭味。”
    叶默没再说什么,放下吉他,去衣柜里拿了一套乾净衣服,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澡,换上衣服躺上床补觉。
    熬夜比较伤,叶默一觉睡到了下午两点多,赵家浩、王子宇和李明伟都不在宿舍,宿舍里比较安静。
    叶默起来后,洗乾净早上换下来的脏衣服,打开窗户將衣服掛起来晾晒。
    此时还不是饭点,有些饿的他,穿著拖鞋下楼去超市里买了一桶泡麵,和两根玉米淀粉肠,拿回宿舍烧开水泡著吃了。
    吃著泡麵,边整理他会唱的歌曲。
    他不是专业唱歌的,平时记住的会唱的歌曲就那十几首,但是其实会唱的不止这么一些,有些歌曲一时间他记不起来,但是其实也会唱。
    在驻唱的时候,他想不起来,但是平时可以慢慢回忆起来。
    他將想来的歌曲记录在笔记本上,然后把那些不適合在酒吧唱的歌曲划掉,等下去时去列印店將歌单以及对应的曲谱列印出来,方便顾客点歌,也方便他现场对著谱子弹唱。
    没想到他这么一整理,居然整理出了三十多首可以在酒吧唱的歌曲,顿时大喜,这样一来,这段时间他完全可以应付酒吧顾客了。
    泡麵味浓,不適合留在宿舍,所以叶默整理好歌单之后,叶默收拾好泡麵桶和调料包、火腿肠塑料皮之类的垃圾,背著吉他准备出门。
    將垃圾扔进宿舍门口的蓝色垃圾桶中,叶默拉了拉肩膀上的吉他盒子背带,径直朝著学校內部的列印店走去。
    学校內部的列印店收费特別便宜,列印一张a4黑白纸一毛钱,列印a4彩色纸两毛钱,价格非常亲民。
    平时列印店生意很好,国庆期间却是有点冷清。
    叶默借用了列印店电脑,做好了歌单和谱曲,一共列印了一百多页,也才花了十几块钱。
    他带著列印好的材料往学校门口走去,打算去附近的公交车站坐公交去汉口。
    到了汉口,他感觉此时此时时间还早,於是在附近转了转,看看有没有合適的小旅店,晚上下班后可以有个地方休息。
    小旅馆一晚上价格只要不超过五十块钱,晚上可以有一铺乾净的床让他躺下来睡一觉就行。
    晚上去网吧熬夜太伤身了,第二天浑身上下都难受,哪怕补睡了好久,也还是感觉萎靡不振。
    在酒吧附近的民居区域找了一阵,还真找到一家收费便宜的家庭旅馆,一晚上四十块钱,不过房间是隔间,只有一张床,厕所都是公用的。
    叶默毫不犹豫订了一间房。
    不过他没有呆在房间里,拿了钥匙,看了一下房间之后,就拿著吉他去街上卖唱了,將歌单上的歌曲都过一遍,好应付晚上的酒吧驻唱。
    下午卖唱只唱了两个小时,结果居然赚了一百多。
    晚上叶默也很顺利完成了驻唱任务,拿到了三百五十块钱的驻唱费用和一百二十块钱的小费。
    凌晨回到小旅店,衣服都不脱,直接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就去退房,坐公交车赶回学校宿舍洗澡,然后补个觉。
    下午他背著吉他再出门时,却在通往学校门口的主路上,迎面遇到了林诗涵和陈红梅,刚好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提著东西。
    只不过叶默在道路右侧,林诗涵和陈红梅在道路左侧。叶默在看到她们之后,立马侧头继续往前走,假装没有看对面。
    “诗涵,那不是陈默吗?”陈红梅也一眼看到了叶默,立马大声对林诗涵道。
    “我知道,你小声点。”林诗涵忙提醒道。
    陈红梅看向离去的叶默,好奇问道:“他,他背著一个什么东西,吉他吗?”
    “是。”林诗涵道。
    陈红梅疑惑问道:“大下午的,他背个吉他出去干嘛?”
    林诗涵微微一笑,语气中带著一丝酸楚:“或许是去路边卖唱吧。”
    “啊?”陈红梅不再看叶默了,而是震惊看著林诗涵,“他去卖唱?以前他那么有钱,即便是家里破產了,也不至於出去卖唱赚钱吧?”
    “不清楚,”林诗涵摇摇头,语气中带著几分同情,“或许是真的缺钱了吧,前两天我在商贸城的天桥下见到他卖唱了。在路人的嘲讽下,他强撑著唱了一上午,才赚了几十块钱。”
    陈红梅惊呼道:“天哪,他也太惨了吧。以前他可是挥金如土,一口气刷几十万几百万都不眨眼。你这个名牌包还是他给你买的呢。现在居然为了几十块钱,去街边卖唱?”
    说罢,眯眼看向快要消失在学校门口的叶默的背影,轻轻摇摇头:“好可怜!这种巨大的人生落差,换做是我的话,肯定接受不了,说不定脑子一热,就去找个楼顶跳楼了。”
    很快她又恨恨道,“不过,他也不值得同情,以前那么过分,天天欺负你,后来又拍拍屁股人家蒸发了,却让你在学校洛得个名声狼藉。”
    以前叶默让林诗涵做自己的贴身女僕,几乎寸步不离跟著他,全校都知道的。
    叶默开车豪车带著林诗涵到处浪,让林诗涵穿女僕装,还经常带她出入高档场所,因此也让林诗涵落了一个被富二代包养的流言蜚语,林诗涵直到现在都有人在背后閒言碎语,对她指手画脚,骂她不要脸,私生活不检点。
    她的保研资格也因此没了,还好学校不计较太多,让她通过考试得以进入本校研究生院。
    听到陈红梅的话,林诗涵突然脚步一滯,似乎想到什么,她將手里的袋子塞给陈红梅,转身便往学校门口跑去。
    “诗涵,你干嘛去啊?”
    陈红梅手里提著一大堆东西,跑不动,只能冲林诗涵大声喊道。
    但是林诗涵並未理会,而是继续快步往前跑,可是即便她快步追去,依然丟了叶默的踪影。
    “陈默!你在哪里?”
    她焦急地沿著门口的街道走著,四处寻找叶默的身影,脸上掛著担忧,最后也不管路人的注意了,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前,开始大声喊著叶默之前的名字。
    她向前走了几百米,最后只能无奈放弃,眼眸噙著泪花,在原地转了几圈,扫视附近所有的地方几遍,才慢慢往回走。
    此时,叶默却早已坐上赶点了的公交车,消失在车流之中。
    晚上九点,叶默很自然地坐在酒吧舞台上,开始了今天的驻唱。
    酒吧中,角落的卡座上,三名二十三四岁,浓妆艷抹的漂亮女孩子,正和两名帅气的二十七八岁男生坐著喝鸡尾酒,嬉笑著聊天。
    “咦,酒吧驻唱歌手怎么换了,以前不是那个胖胖的女孩子吗?”
    穿著性感小吊带,画著深黑色烟燻妆,金黄色大波浪头髮、女孩忍不住说了一句,下意识抬眼看向舞台。
    当她看清楚台上的驻唱歌手模样时,顿时愣住了。
    “酒吧驻唱歌手换了不很正常吗,有什么好奇怪的。”坐她对面那名染著红髮,下唇打著唇钉的男生隨意说道。
    另一名留著当下流行的碎发髮型的男生,伸出纹著身的大花壁,从桌上拿起一包花子,从中抽出一根烟,放在嘴边叼著,又拿起一块zip机械打火机,將烟点燃,朝著三个女生吐了一口烟,才对烟燻妆孩道:
    “紫萱,薇薇最近怎么总约不出来啊?你再跟她打个电话唄,都一年了,还想著那个混小子?”
    “你在看什么?”
    当他发现对方没有回应自己,而是呆呆看著舞台方向时,也下意识回头看过去。
    “那,那不是陈默吗?”紫萱瞪大眼睛惊呼道。
    其他几人也忙转头看过去。
    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带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坐在在舞台上,抱著一把吉他在唱歌。
    “我去!好像真的是他啊。他以前不是很囂张吗,怎么变成这副鬼样子?”
    碎发纹身男子站起来,咧嘴笑道,脸色写满戏謔。
    打唇钉男生跟著笑了起来,冲碎发纹身男生使了个眼色:“看著是像他,要不过去会会?”
    “行啊,要是真的是他。今天晚上就有好戏了!”碎发纹身男生扔下打火机,准备去舞台前看看。
    “周建豪,夏渝民,你俩別乱来啊!”紫萱见他俩笑的很坏,脸色顿时一变,忙站起来劝阻。
    周建豪便是这名打唇钉的男生的名字,而碎发男生则是女孩口中的夏渝民,他们都是本地的富二代,家里都是做建材生意的,这些年房地產大火,他们家里也迅速积累了財富,资產都过亿。
    而这个叫做紫萱的女孩子,姓林,也是他们父母生意上的伙伴的孩子。
    之前他们和叶默有过过节,只不过那时候叶默比他们有钱多了,让他们吃了不少瘪。
    周建豪从桌上拿了一瓶啤酒,不屑地冲林紫萱笑了笑道:“男人之间的事情,你们女孩子少管!”
    说罢,和夏渝民一起朝著叶默走去。
    “坏了坏了!”林紫萱赶紧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薇薇,你快过来,山海民谣酒吧,陈默出现了!”
    电话那头慵懒地声音回覆:“你別骗我了,我是不会去的。”
    “真的,陈默好像在酒吧卖唱,现在周建豪和夏渝民正准备去找他麻烦呢,你快来,不然等会就打起来了。”
    “还有別的事吗?没事我就掛了。”
    “你怎么还不信啊,行,我拍照片给你!你登一下qq!”
    她掛了电话,忙拿起自己刚搞来的苹果4s,对著舞台上的叶默拍了几张照片,然后迅速用qq將照片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