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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锤子
    青白色的灯光下,那个叫“锤子”的胖子正费劲地把奥特曼头套摘下来。
    “波”的一声。
    头套离体,露出一张红得像蒸熟大虾一样的胖脸。他浑身都湿透了,头髮贴在头皮上,正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拿起一瓶不知是谁喝剩的矿泉水就往嘴里灌。
    听到老大喊自己,锤子走了过去。
    “蹲下。”刘大春命令他。
    锤子乖乖蹲下。
    刘大春抚摸他的脑袋,好像在摸一条狗:“你今天的表现很好,这个是赏你的。”
    刘大春掏出一卷钱,塞进锤子的口袋里。
    锤子看了一眼口袋,又小心翼翼地说:“大春……我、我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在锤子的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游戏。
    穿奥特曼制服是游戏;
    跟著他们去恐嚇菜市场摊贩是游戏;
    当街脱裤子是游戏;
    刘大春的脸猛地沉了下去。
    “你叫老子什么?”
    锤子愣住了,嘴唇哆嗦了一下。
    “我、我……”
    “说清楚——你刚才,叫我什么?”
    “赛……赛罗……”锤子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赛罗大哥……”
    啪!
    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他脸上。
    “多少次了?!”
    “啊?!”
    啪!
    又是一巴掌。
    “多少次了我问你?!”
    锤子被打得脸歪向一边,半张脸迅速肿了起来,两个鲜红的手印清清楚楚。
    他眼圈一下子红了,却死死咬著牙,不敢哭,只能含糊不清地道歉:
    “对不起……赛罗大哥……”
    “给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是奥特曼军团,在这里,所有人都必须称呼对方的奥特曼称號!”
    ……
    大概五年前,泡桐镇上突然冒出了一个小混混组织,名字颇为中二——奥特曼军团。
    这个组织的创建者叫刘大春,是个彻头彻尾的古早二次元重度爱好者。作为一部经久不衰的特摄剧,《奥特曼》直到今天依旧拥有一批死忠粉,而刘大春正是其中之一。他今年三十岁,从小看著奥特曼长大。
    小时候收小弟,他给人发奥特曼贴纸、奥特曼玩具;长大之后,他乾脆给小弟们“赐名”,全都用奥特曼的名字。
    作为“奥特曼军团”的成员,不仅要记住每一个奥特曼的前史,还必须认得全系列角色,一个都不能少。
    泡桐镇经济落后,留在镇里的年轻人大多无所事事,很自然地就聚拢在一起。刘大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自立山头,自封“赛罗奥特曼”,又依次给手下起名高斯、欧布、麦克斯、泰罗、艾克斯……一套下来,颇有章法。
    这群小混混精力无处释放,后来被菜市场招安,负责每个月向商贩收取管理费。刘大春还真有几分手腕,只要是他盯上的摊位,基本没有收不上来的钱。
    久而久之,“奥特曼军团”的名號在镇子里传开了,一般人见了,都会下意识绕著走。
    ……
    几个巴掌下来,锤子的脸被抽肿了。
    旁边的小弟们早就习惯了,嘻嘻哈哈,没当回事。
    “哈哈哈哈哈!”
    “这货是真记不住啊!”
    “他脑子缺根筋,不能把他当正常人看。”
    穿著高斯紧身衣的小文坐在撞球桌上,双腿晃来晃去,一边嗑瓜子一边笑:“行了行了赛罗,也怪你。当初收他的时候,你不知道他是个傻子?”
    刘大春吐出一口烟:“妈的,我是真没想到他这么蠢。”
    “就我们几个编號,他记了半年还记不住。”
    他夹著烟的手指挨个指过去:
    “我——赛罗。”
    “你,小文——高斯。”
    “那边二狗——欧布。”
    “那个戴眼镜的瘦猴是——麦克斯。”
    “那边抠脚的是——泰罗。”
    “那个玩手机的是——艾克斯。”
    “还有锤子,你就是迪迦!”
    二狗扒拉著染成蓝色的乱发,不停抠脚丫子,又闻了闻手:“我跟你说,他看著不傻其实真傻,这种病连医院都检查不出来。”
    “不过他傻归傻,还是挺好用的,要不是他,咱们收钱哪会那么容易。”刘大春又拍拍锤子的脸,突然温柔了下来:“锤子,你为啥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你加入咱们奥特曼军团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你就是我的枪,指哪儿打哪儿。这才打了几发啊,你咋就不玩了?”
    “我、你——”锤子涨红了脸,攥拳,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傻子是知羞了!”二狗跳到锤子面前,盯著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说:“赛罗,他是真的傻吗?”
    “不是真傻,难道是假傻?要不你去菜市场上个厕所试试?”
    “晚上没人的时候可以!”二狗打了个响指,“他既然真傻,咋又不想玩儿了?”
    “別人只是傻,又不是没感觉。”小文说,“那么多人看著呢,他再蠢也该有点反应。”
    “也是。”二狗点点头,又扭头问刘大春,“哥,锤子是天生就这么傻吗?”
    刘大春吐出一个烟圈:“这小子刚出生的时候,可聪明了。”
    “什么?”
    眾人齐齐一愣。
    “他变成这样,可全是金家人造的孽。”
    眾人倒吸一口凉气:“金家?哪个金家?”
    “泡桐镇有几个姓金的?就那一个!”刘大春呲著牙,“听说二十多年前,金家出了个变態杀人狂,在镇上犯了一起血案,死了几十个人。锤子算运气好的,跟那个杀人狂打了个照面,没杀他,但直接嚇傻了。从那以后,就变成这样了。”
    二狗倒吸一口凉气:“握草,死这么多。”
    “这算什么?”刘大春眯眼,“我听我爷讲过,以前的金家人,杀的人更多。这个金家啊,邪性得很,好像有什么诅咒,每隔二十八年就会出一个变態杀人犯,嘖嘖嘖——就是个专出变態杀人犯的家族。”
    “金家这族的血,从源头上就不乾净。”
    “握草……一家子都是变態?”二狗喉咙发乾,顿了几秒后,他突然激动地一拍大腿:“这可太牛掰了啊!”
    “牛掰?”刘大春不解地看著他。
    “对啊!”二狗激动地说,“一个专门出变態杀人狂的家族,谁他妈的敢动我?”
    “傻逼。”刘大春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你以为出生在这种家族是啥好事儿?金家现在的这一辈,是一对兄妹,我还跟那个谁做过同学呢!我这么跟你说吧,只要是姓金的人喝过的水,我们都不会再碰。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揍他。反正揍死了也没关係,为民除害!”
    小文激动地问:“大哥,那你跟他们打过没?”
    “废话。”刘大春吐出一口烟,“一天打三架,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贏。不过我记得那小子阴得很,会躲在后面阴你。那时候——”
    话音未落,空洞的烂尾楼里渗进了一股强劲的夜风,眾人冷得打了个寒战。
    有什么外来的声音正在打破这份安静,“咚、咚、咚”的脚步声在楼道里不断迴响,回音绕樑,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