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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最后两句诗,如同平地惊雷,在寂静的巷子里炸响!
    “噗嗤!”
    上官婉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笑出了声。
    相公也太有才了!
    骂人不带一个脏字!
    而云清雅主僕二人,则是僵在了原地。
    丫鬟黄鸝的脸涨成猪肝色,伸出手指著秦风,尖叫出声:“你……你这个混蛋,竟敢骂我和大小姐?!”
    云清雅也俏脸含煞,柳眉倒竖。
    她长这么大,还从未受过如此直白的羞辱!
    “哎,我只是在咏嘆一根针而已。”
    秦风摊了摊手,一脸无辜。
    “针眼,可不就在屁股上么?它穿梭於布匹之间,可不就是只认识华美的衣冠,不认识穿衣服的人么?”
    “我说的句句属实,怎么就成了骂人了?”
    他看著气得快要昏厥过去的黄鸝,故作惊讶问道:“这位姑娘,你反应这么大,莫非……你是对號入座了?”
    “你!”
    黄鸝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够了!”
    云清雅冷声喝止了丫鬟,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再度望向秦风。
    “秦风,你这首诗,虽然有些巧思,但用词粗鄙,难登大雅之堂!终究只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哦?云小姐觉得粗鄙?”
    秦风笑了:“看来你喜欢高雅的?好啊,高雅的我也会!”
    他往前走了一步,直视著云清雅那双冰冷的美眸,朗声开口:“既然如此,我便再送云小姐一首诗,望你铭记於心!”
    这一次,他的神態变得无比认真。
    “世人见我恆殊调!”
    “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
    “丈夫未可……轻年少!!!”
    轰!
    当最后一句诗念完,云清雅的娇躯猛地一颤,整个人都呆住了。
    如果说,上一首《咏针》是市井无赖式的讥讽。
    那么这一首,便是怀才不遇的英雄,向世间发出的惊天怒吼!
    世人见我特立独行,听到我的豪言壮语,都冷眼嘲笑!
    但就连圣人孔子都说过要敬畏后辈,又岂能因为年轻,就轻易小瞧对方?!
    云清雅是有名的才女,尤其喜欢吟诗作对。
    但她无法想像,这样豪情万丈的诗句,竟然会出自眼前这个“破落户”之口!
    而上官婉的一双美眸,更是异彩连连,痴痴地望著自己的相公。
    “小姐,他……他胡说八道什么呢?”
    丫鬟黄鸝不懂诗,但她能感觉到自家小姐的情绪变化,还想开口狡辩。
    “闭嘴!”
    云清雅猛地回头,厉声呵斥,隨后又对著秦风躬身一揖。
    “受教了,秦公子有如此诗才,是清雅眼拙。”
    她抬起头,深深地看了秦风一眼:“希望公子的未来,真能如诗中所言,成就一番大事业,莫要辜负了这一身才华。”
    “黄鸝,我们走!”
    说完,她不再停留,登上轿子,在护卫的簇拥下离开。
    “相公……”
    上官婉一双美眸凝望著秦风,里面闪烁著前所未有的光彩。
    刚才秦风舌战群儒,不,是舌战相府千金和丫鬟的场面,实在是太让她震撼了。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她轻声呢喃著这句诗,只觉得心尖都在发烫。
    “怎么了?被你相公的才华迷住了?”
    秦风看著上官婉那痴痴的模样,忍不住笑著捏了捏她柔软的手心。
    上官婉俏脸一红,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相公本就才华盖世,是她们有眼无珠。”
    “哈哈,还是我娘子有眼光!”
    秦风心情大好。
    一千两银子即將到手,又在上官婉面前好好地秀了一把,简直是双倍的快乐。
    但隨即,她又有些担忧:“相公,你今日这般羞辱云小姐,她毕竟是左相之女,会不会……”
    “放心。”
    秦风摆了摆手,毫不在意。
    “是她自己找上门来退婚的,我不过是让她认清现实而已。更何况,我还赚了一千两,完全不亏。”
    “好了,你和嫂嫂在家好生歇息,照顾好小玉。”
    “我得去找虎子,把那头大虫给卖了,换点钱回来改善生活。”
    说完,秦风便大步流星,朝著巷子另一头走去。
    云清雅的出现,给他提了个醒。
    在这个世界,没有实力,没有地位,就连退婚都会被人用一种施捨的態度对待。
    一千两银子很多,但终究有花完的一天。
    必须儘快將这笔钱,转化成自己的势力!
    ……
    城南,李虎家。
    “虎子!”
    秦风来到一处掛著猪肉的院子外,扯著嗓子喊了起来。
    “风哥,你可算来了!”
    李虎正在院子里磨著他爹的屠刀,见到秦风,立刻憨笑著迎了上来。
    “別废话,赶紧的,跟我去拉车。”
    两人合力,將那头巨大的吊睛白额虎从后院里抬出,弄到一辆破旧的板车上。
    “走!去东市!”秦风一挥手。
    东市是京城最大的集市,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也是最热闹的地方。
    一人拉,一人推……
    巨大的虎尸盖著一张破草蓆,就这么招摇过市。
    刚一进东市的街口,那股浓烈的血腥和猛兽特有的气味,就引来了周围人的注意。
    “嚯!那板车上拉的是什么?”
    “好傢伙!是头大虫!”
    “快看!是老虎!”
    轰!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上来。
    李虎见状,索性一把掀开了草蓆,將那头斑斕猛虎的完整形態,彻底暴露在眾人面前!
    “哇!”
    人群发出一阵惊呼,不少人嚇得连连后退。
    这头老虎体型硕大,威风凛凛,即便已经死了,那股凶煞之气依旧扑面而来。
    “各位乡亲父老,快来瞧一瞧啊!”
    李虎跳上板车,扯著嗓子就吆喝起来,他天生大嗓门,中气十足。
    “此乃山中虎王,为祸一方!幸得我好兄弟,忠烈侯府秦五郎,入山为民除害,一箭毙命!”
    他指著秦风,满脸骄傲,与有荣焉。
    “我兄弟秦风,就是杀虎英雄!”
    ……
    一时间,所有人的视线都聚焦在了秦风身上。
    “这小子看起来斯斯文文,还那么年轻,能杀的了虎王么?”
    “人不可貌相!”
    “能杀虎的岂是凡人?我看是少年英雄!”
    秦风负手而立,神態自若,任由眾人评说。
    李虎继续吆喝:“今日,我兄弟將此虎运来,虎皮、虎骨、虎鞭、虎肉……应有尽有!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他这番吆喝,立刻吸引了不少商人的注意。
    很快,一个穿著锦缎,留著山羊鬍的中年商人就挤了进来,一双小眼睛滴溜溜地在虎尸上打转。
    “小兄弟,这老虎不错。”
    山羊鬍商人大手一挥,一副豪横的样子:“你开个价吧。”
    “那就——”
    李虎正要说话,却被秦风一个动作拦下。
    秦风打量著对方,淡淡开口:“老板想出多少?”
    “五十两银子,我全收了。”
    山羊鬍商人伸出五个手指头,一副我让你占了大便宜的表情:“这虎要剥皮拆骨,麻烦得很,这个价不少了。”
    “五十两?”
    李虎瞪大了眼睛,有些心动。
    五十两银子,够他家杀一年猪了!
    “呵呵!”
    然而,秦风却笑了:“老板,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五十两,你连这老虎的一条腿都买不走。”
    商人脸上的笑容一僵,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少年,竟然如此不好糊弄。
    “小兄弟,做人不能太贪心。这京城里,除了我福运商行,没人能一口气吃下这么大的傢伙。”他开始施压。
    “是吗?”
    秦风根本不接话,猛地一跃,也站上了板车,环视四周,朗声喊道:
    “各位老板,各位好汉!”
    “我这头老虎,品相如何,大家有目共睹!”
    “皮毛无损,可做顶级掛毯!虎骨粗壮,乃是泡酒的绝佳药材!至於虎鞭……”
    秦风故意顿了顿,引得人群中响起一阵鬨笑。
    “废话不多说!我这头老虎,今天不按斤卖,也不一口价卖,搞个新花样!”
    秦风顿了顿,拋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到新奇的词。
    “咱们,拍卖!”
    ……
    “什么叫拍卖?”立刻有人问道。
    “简单!就是大家轮流出价,谁出的价钱最高,这头老虎就归谁!”
    “起拍价,就从五十两开始!”
    此言一出,全场譁然。
    那个山羊鬍商人更是愣住了,心中暗骂。
    这小子……年纪轻轻,怎么心思如此老辣?!
    他本来还想捡个漏,现在彻底没戏了。
    可他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一咬牙,第一个喊道:
    “好!我出六十两!”
    “我出六十五两!”另一个胖商人立刻跟上。
    “七十两!”
    “七十五两!”
    “一百两!”
    “一百二十两!”
    价格节节攀升,竞爭变得激烈起来。
    李虎站在一旁,已经彻底看傻了。
    眨眼功夫,就从五十两飆到了一百多两!
    他激动得浑身发抖,看向秦风的眼神,充满了无以復加的敬佩。
    风哥儿,真是神人也!
    最终,价格攀升到一百八十两后,增速开始放缓。
    毕竟这已经超出了大部分商铺的承受能力。
    “我出三百两!”
    突然,一道清脆悦耳,却又带著几分清冷的声音,从人群外传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