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定下来之后,营地里面的牛开始稳定產奶。
丁鸿渐的营地里,妇女们用发酵的牛奶製作耐储存的奶干。大木桶里,凝固的酪蛋白被捞出,压在模具里,剩下的是淡黄色、微微浑浊的液体,这就是奶清。
冬天还好,在夏天没有冷藏的草原,奶清非常容易坏,所以能喝的喝掉,不能喝的就餵牲口。
其其格就提著一桶奶清准备去餵牲口,这让丁鸿渐看到,倒是心中一动。
很多记忆,主动想是想不起来的。非得看到具体的一些东西,才会恍然。
就像是现在,丁鸿渐心中一动,他记得奶清里含有乳糖。
丁鸿渐问道:“这个我能尝尝吗?”
“您要是喜欢,就都拿去。”其其格自然不会吝嗇。这东西真的很容易坏,要是喝不完,牲畜也不吃,那就只能倒掉了。
“好,谢谢了。”丁鸿渐把这些奶清拿到自己的包里面。
隨后丁鸿渐舀起一小勺,尝了尝。一股淡淡又清爽的微酸之后,舌根確实泛起一丝极其清淡、但明確无误的甜味!
“虽然很淡,但是肯定有,没错了。”丁鸿渐舔舔舌头。
这种乳糖的甜度只有蔗糖的大约五分之一,但对於许久没有接触过甜味的味蕾来说,这已是清晰的信號。
丁鸿渐马上走出去,对著其其格说道:“让各家把用不完的奶清集中起来,要乾净的,那样餵过牲口的。这个不强求,多余的集中起来,不要倒掉。”
隨后回到包里面,丁鸿渐看著奶清,脑子飞速转动。肯定不能直接喝,甜味太淡,且不易保存。
所以要浓缩。
如何浓缩?蒸馏法是最好的。
唉,別人穿越都是靠蒸馏法酿酒,自己却要想办法弄点甜味,真的是太惨了。
丁鸿渐环视一圈,更绝望的发现,蒸馏的设备都没有啊。他现在只有一个陶罐,这还是部落里的稀罕物。
还是因为丁鸿渐隔离法救了一个孩子的命,那个孩子的父亲送来的。这个陶罐是那一户牧民家最宝贵的东西。
没办法,只有用土办法了,烧乾锅。
丁鸿渐心中这么想,手上的活计却快。他的包里面有一个简易的石头灶,架上浅口的陶罐,倒入奶清,用小火慢慢熬煮。
过程缓慢而需要耐心。水分逐渐蒸发,奶清的顏色从淡黄变成更深的琥珀色,质地变稠,甜味也越来越明显。
但乳糖不耐高温,火候控制不好容易焦糊发苦。丁鸿渐凭著记忆里熬果酱的感觉,小心地搅拌、观察。最终,他得到了一种粘稠的、深琥珀色的、散发著浓郁奶香和焦糖气息的浓浆。
丁鸿渐尝一口,没想到意外的不错。
甜味醇厚而复杂,带著焦香和奶香,虽然不如前世的白砂糖甜得纯粹直接,但这种浓郁的、带著风味的甜,足以让尝到的人都瞪大了眼睛。
“呼,好吃......”丁鸿渐又来了几口,直到嗓子眼有些齁,这才作罢。
看著这东西,丁鸿渐却觉得有些荒诞。这么简单的东西,这么简单的原理,草原人就一直没发现吗?
实际上丁鸿渐这属於是非常不要脸的从答案看问题了。
谁都知道做灯丝最好的材质是钨丝,但你不能因为知道这个,就嘲笑爱迪生为什么实验了几千次才找到。这就本末倒置了。
而且用奶清做糖的办法,实际上非常不划算,產量极低不说,还需要各种工具,还需要时间,还要掌握火候。草原上的人,没有那么閒。
“我自己吃是没问题,但是,我还想换点钱啊。”
丁鸿渐其实很有忧患意识,现在他虽然能管理一些人,但实际上他一点身家都没有。一个毡包,一匹自己带来的马,还有一些瓶瓶罐罐的东西,这就是全部了。
但凡一场战爭,或者一个寒冷的冬季,他就可能会死。现在他看似像是一个小管理者,实际上一无所有,只是靠著铁木真一时的讚赏活著。
可是一个人的喜好,就算再稳定,也不能成为安身立命的根本啊。还是需要自己有些家业。
丁鸿渐虽然在草原帮著牧民放过羊,但那只是帮忙,真的想操持起来,根本不可能。
所以,要想办法赚钱。
“也未必是糖,香料,带甜味的东西......我想想,我应该能想到的。”丁鸿渐开始思索。
或许是刚刚这些奶清熬出来的糖,补充了丁鸿渐身体缺失的糖原,竟然真的让他的思维变得灵光了一点。所以有些忘掉的事情,居然又想起来了。
那是前世在景区,一位老牧民醉后閒聊,说起古早时候的生存智慧。实在啥也没有的时候,动物的肝和骨髓,煮久了,也能透出点甜滋滋的味儿,那是救命的东西。
肝臟?骨髓?糖原!
丁鸿渐猛地醒悟,自己其实是钻牛角尖了。因为普通人眼里的糖,就是单纯的糖,白糖红糖冰糖......
实际上自己需要的不是刻板的糖,是糖原。这种东西就算是米饭里都有,动物身体里也有。
在动物体內储存的糖原,在缓慢加热水解下,会转化成葡萄糖。血液里也含有微量葡萄糖。这是生物化学,是比寻找植物更底层的糖分来源。
“大学......不对,应该是中学的课程没白读。大学可没教我这个。”
丁鸿渐立刻行动起来,他去找十人队的成员,让大家收集一些牛羊的完整肝臟,还有腿骨。
奶清是別人不要的,但这些內臟可有人要。所以丁鸿渐不是索取,而是交换。他把自己的罐子拿出来交换,还有一些其他的瓶瓶罐罐。
就差把自己的毡包拿出来换了。但是换不了,因为毡包是部落的,不是他丁鸿渐的。
不过好在他每次有人死去,就去吹口琴的行为,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如果请萨满,大家都是要掏出大半身家的。丁鸿渐什么都不要,让大家记了一份情。所以这次只是要一些內臟,很多人痛快就给了。
“差点以为要因为这点东西破產了,唉!”
丁鸿渐无奈,自己一个人在毡包里开始敲腿骨。
首先要剔出饱满的、淡黄色的骨髓,然后將肝臟浸泡去血水,捣成极细的泥状。加入大量清水,用陶罐文火慢燉,熬骨髓两个小时,再加入肝臟泥,还有一点点珍贵的盐,继续熬煮。
这是一种看起来有些诡异的烹飪。没有香料去腥,只有最原始的內臟气味在蒸汽中升腾。
“牧民大叔,希望你不是当年喝多了跟我胡吹,要不然我就算回不去,以后也想办法在草原找到你祖上,给你从一千多年前的祖宗这,从根上解决一下。”
丁鸿渐自言自语著,耐心的守著火,不时撇去浮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