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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热海畔,夫子的选择!
    热海畔!
    一辆朴素的牛车,静静地停在原地,老黄牛闷著头吃著肥美的牡丹鱼片,好像这没加任何佐料的牡丹鱼,就是天下美味一般。
    夫子手持鱼竿,以直鉤垂钓,他看著正在慢条斯理地烹飪鱼粥的大弟子,也是不禁问道:“慢慢啊!你说为师是否要,將那个垂死的少年,送到长安府衙呢?”
    “其实在天启元年,为师就跟他见过了,我看著他在柴房中,杀了宣威將军林光远的儿子跟管家。”
    “看著那孩子在雪夜中,逃出了那座长安城,那年卫光明认为,冥王之子在长安出现。”
    “於是也就有了那一桩事,事后卫光明自囚於幽阁,可当年的卫光明真的看错了吗?”
    这是昊天的世界,也是冥王的世界,传闻中冥王有八万个子女,流落於人世间。
    永夜將至,大地將陷入冰封,天穹將陷入永恆的黑暗,所以他这些年来,一直都在寻找,躲过了上个永夜两个怂货。
    可找了这么多年,仍旧是一无所获,但偏偏所谓的『冥王之子』,却是突然出现了。
    可没有冥界,又哪里来的冥王呢?
    李慢慢不慌不忙地烹调的牡丹鱼粥,几位精致的佐料,也被他添了进去,隨后他望著长安的方向,悵然道:“老师,既然冥王之子已经出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去看看了。”
    “荒人已经开始南下,热海也將封冻,永夜似乎真的要来了。”
    “书院后山二层楼重开在即,这个时候来了一位冥王之子,恐怕西陵裁决司,不会放过这个寧缺。”
    “那位被誉为『光明之子』的隆庆,不日將抵达唐国,光明与黑暗,必有一爭!”
    他没有见过寧缺,这个疑似为冥王之子的少年,但不知为何,在冥冥之中,他觉得书院后山,不应该过多的参与,冥王之子一事。
    这是一种感觉,一种很是不安的感觉!
    就像,当年他在溪水畔,看著世间不可知之地的天下行走们,聚集在那颗枯树下论道一般,可直到天色渐晚,也无人敢於跨越那条沟壑。
    柴火劈里啪啦的作响,牡丹鱼粥咕嘟咕嘟冒著泡儿,散发著浓浓的香气。
    夫子有些焦躁的站在砂锅旁,端著碗筷,继续说道:“光明也好,黑暗也罢,可我更为担忧的是,小余帘在旧书楼,抄写了二十余年的簪花小楷,居然还是没能,消磨掉她心中的戾气。”
    “当年,仅仅是一个预言,卫光明就敢冒著,天下之大不韙,在唐国诛杀了,宣威將军林光远满门,何况如今冥王之子,已然现身了。”
    那个雨夜中,寧缺之所以能够,逃脱大剑师顏肃卿、大念师王景略的镇压,便是因为那一把大黑伞,但在他的眼中,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黑伞。
    那是一抹,浓浓的夜色!
    永夜的顏色,如果寧缺不是冥王之子,那么谁又该是,冥王之子呢?
    李慢慢为夫子,盛了一碗香喷喷的牡丹鱼粥后,一边收拾案板,一边说道:“但老师,三师妹跟西陵大神官庄渊,有那么一腿的关係,咱们又该如何处置呢?”
    “西陵大神官庄渊,在修行界的辈分极高,更是知守观主陈某的师弟。”
    “这样一位修行者,跟三师妹相交,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的简单。”
    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位,在人世间名声,不怎么好的西陵大神官庄渊,来到唐国都城,不仅仅是为了,所谓的游歷红尘。
    人世间苍苍茫茫,为何偏偏选择了唐国都城--长安呢?
    听到此处,正在用勺子,吃著牡丹鱼粥的夫子,直接噎住了,重重地咳嗽了好几声后,方才眉开眼笑道:“慢慢啊!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情。”
    “或许,陈某会捏著鼻子认了,余帘这个弟媳妇儿,但西陵恐怕会,感到无比的惊惧。”
    昔年,他在极北荒原游歷时,碰到了一个,生而知之的少女,一个囂张、狂妄的少女。
    那个少女就是余帘,也就是上一任的魔宗宗主,魔宗二十三年蝉的真意,较之佛宗之涅槃,略有些相似,只是转生后的余帘,还是那个魔宗宗主林雾吗?
    准確的来说,魔宗宗主林雾,是余帘的上辈子,这也算是另类的不朽了。
    但这样的不朽,仍旧会死亡,想要依此来躲避永夜,多少有些痴人说梦了。
    但不得不佩服,千年之前那位故人的天纵奇才,居然想出了这样的办法。
    所以,他才觉得余帘跟庄渊有一腿,相当的有意思了,只是不知道后续如何啊!
    李慢慢说道:“可依弟子来看,无论是三师妹,还是西陵大神官庄渊,都是耐不住寂寞的修行者,如今那庄渊不够是,洞玄上品而已。”
    “恐怕只有等庄渊,入了知命境界,才能看出些端倪。”
    人世间已经安稳了上千年,那么为什么不能够继续,就这样安稳下去呢?
    而三师妹跟庄渊的交好,既能缓和跟西陵的关係,又能让西陵像是吃了苍蝇一样。
    夫子吃完那一碗牡丹鱼粥后,起身走到了,铺著淡薄冰层的热海边儿上,说道:“小余帘的事情,她自己会做出选择,正如我当年,看著疑似为冥王之子的少年,一步步的走出长安城。”
    “在梳碧湖杀马贼,跟那个黑瘦的小侍女相依为命,那个少年无数次的面临,必死的杀局,可又无数次的活了下来,这样的巧合,著实是有些多了。”
    “就像是庄渊那小子,曾刊印列国的气运之子理论,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能够化险为夷,如果寧缺不是冥王之子,谁又是冥王之子呢?”
    “生而知之的庄渊,又为何会先於寧缺,在老笔斋对面安家呢?”
    他不过是一株,在墙头隨风飘摇的野草罢了,他跟酒徒跟屠夫不同,那两个怂货,会为了活下去卑躬屈膝,但想要站著活下去。
    活著很重要,正是因为想要活著,他才活了这么多年。
    李慢慢问道:“如果寧缺真是,所谓的冥王之子,若是他碾压眾人,登上了后山,老师您收还是不收呢?”
    夫子大笑道:“慢慢啊!你说,庄渊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大神官,会把珍贵的通天丸给借出去吗?”
    “如果庄渊把通天丸,送给老夫的话,老夫倒是可以,让他去决定,下一任唐王是谁。”
    “走吧!慢慢,咱们回长安,书院二层楼开启这样的大事,如果没有了为师的坐镇,总是觉得缺了些什么。”
    夫子做上了牛车,大先生李慢慢驾车而行。
    老黄牛叫嚷著,踩著粗糙的沙砾,往长安的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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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海深处!
    一艘不大的木船上,酒徒饮酒道:“他一直都在找咱们,或许下一次,咱们就躲不了了,一直都在躲,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在上一次永夜之前,他还不怎么会饮酒,但自从躲过了永夜后,饮酒便是生活。
    也是唯一,能够消解恐惧的办法。
    “咦!”
    “啥时候是个头,俺告诉你木有头了,活著就是一切,一切就是活著。”
    屠夫连著杀猪刀,吵嚷道:“只有不想死的人,才能活下去,不要看那个鲁国人,还是那么横,总有一天他,也得跟咱们一样。”
    “好在她站的位置很高,根本看不见咱们。”
    能够活著为什么要死呢?
    作为一个屠夫,他杀猪的时候,就像当年昊天,吃掉他们的同伴一样。
    谁当年,还没有个风光的时候了,只是可惜实在是怕了呀!
    酒徒淡漠的说道:“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冥王,所以也就不存在冥王之子。”
    “那么那个寧缺,或许就是昊天的走狗,用来找到那个鲁国人的走狗。”
    “必须得提醒那个鲁国人,否则咱们都得被拖累死。”
    “当昊天的目光,垂落人间的时候,必然能够看见,躲藏了千年的咱们。”
    “得让那个寧缺,死的自然些才行!”
    屠夫嘿嘿一笑,说道:“那俺知道了,借刀杀人嘛!”
    “不过那个寧缺,现在就在书院后山上,那个鲁国人的地盘上,恐怕那小子,一旦死在那里,昊天的目光,就要落下了。”
    “咱们只能等死嘞!”
    屠夫的脸上,流露出了悲伤之色,酒徒也没有好到那里。
    於是,他们决定向人世间走去,躲在人间的红尘中,总能减少被发现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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