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把菸灰弹在地上,声音里带著一丝压抑不住的颤抖。
她不是今天才发现的,她其实早就发现了,从阿虎第一次对那件事敷衍了事的时候就发现了。
只是她一直不愿意承认。
“他现在脑子里只有地盘、钞票、面子。”
“昨天他跟我说,等他拿下整个艋舺,要给我买一辆白色的凯迪拉克,还要在阳明山买一栋別墅。”
“我跟他说,你答应那个人的事还没办呢,他就把酒杯砸过来了。”
她低头看著自己旗袍上的酒渍,目光同样变得涣散。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他虽然也混,也打架,但他至少知道谁对他好,谁帮过他。”
“现在他好像把那些全忘了。”
“他不想记起来!”
“他觉得承认自己靠別人才有今天,就没面子。”
阿昆没有说话。
但他的右手不自觉攥紧了裤兜里那个东西。
那是一枚平安符,三个月前他陪阿美去龙山寺烧香时阿美多求了一个,让他戴著保平安。
他把平安符捏在掌心里,感觉到符纸在汗水的浸润下慢慢变软。
就在这时,楼梯口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阿虎从楼上走下来了。
他今晚穿了一件崭新的黑色丝质衬衫。
是港岛那边走私过来的进口货,领口敞著,露出锁骨上那一小截已经爬到肩膀的墨绿色纹身。
衬衫下摆扎在西裤里,腰间繫著一条鱷鱼皮皮带,皮带的金属扣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脚上是一双擦得鋥亮的义大利皮鞋。
也是是托人从港岛带回来的,花了將近两万台幣,够艋舺一个普通家庭吃一年。
他现在整个人看起来,已经完全不像三个月前那个被疯狗踩在巷子里打得半死的穷酸混混了。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
那张曾经青涩的脸现在已经堆满了横肉。
颧骨上磨掉皮的地方留下一块淡淡的白斑,下巴上还多了一道疤。
那是上个月跟竹联帮火拼时被一个堂主用匕首划的。
他后来把那个堂主的两条腿全打断了。
紧接著还不解气,直接把人扔在万华车站的月台上当眾羞辱,然后一脚踢下铁路让他被火车碾成肉泥!
从此竹联帮的人见了他都绕著走。
阿虎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威望。
但他的眼睛变了。
三个月前那双在垃圾堆里捡起扫帚冲向疯狗的眼睛。
带著一种被逼到绝路之后破釜沉舟的决绝,带著寧死也不肯认输的倔强,是让人看了就觉得热血沸。
那双眼里有热血有兄弟情义。
可现在那双眼睛里只剩下傲慢,和不耐烦。
他站在楼梯口,扫了一眼大厅里正在闹腾的小弟们。
从兜里摸出一包新乐园,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阿忠立刻连滚带爬地从椅子上跳下来,掏出打火机凑上去给他点菸。
火苗在阿虎脸前晃了一下,照亮了他那双被烟燻得微微眯起来的眼睛。
“虎哥!虎哥!来来来,兄弟们敬你一杯!”
阿忠扯著嗓子喊了一声,整个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端著酒杯站起来,齐刷刷转向阿虎,脸上带著兴奋和諂媚。
阿虎从鼻子里喷出一股烟,走到大厅正中央那把黑色的真皮沙发前,一屁股坐下去翘起二郎腿。
皮鞋在灯光下晃了两下。
他端起桌上那杯已经倒好的金门高粱,朝眾人举了一下。
没等眾人有所表示便一饮而尽。
“祝贺我们今天拿下了竹联帮在西门町最后一个据点。”
“从明天起,中山北路以西,没人敢跟我们黑虎帮叫板。”
他把空酒杯顿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
“竹联帮算什么东西?陈启礼又算什么东西?”
阿虎靠在沙发靠背上,把脚翘在茶几边缘,皮鞋晃了两下。
“当年我老爸在艋舺打天下的时候,陈启礼还在新公园里推车卖冰淇淋呢。”
“现在他手下那几个堂主见了我都得绕著走,上回那个姓周的堂主在万华车站被我堵住,当场跪下给我敬酒,连个屁都不敢放。”
一杯酒下肚,阿虎的言语中满是对竹联帮的不屑。
眾人哄堂大笑。
而阿昆只是静静站在院子里,隔著纱门看著大厅里那张因酒精和张狂而涨红的脸。
“虎哥,听说竹联帮那个陈启礼以前是白狼的拜把兄弟,咱们现在动了他们的场子,他们会不会......”
人群里一个入帮不久的新人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话音未落,阿虎重重一巴掌拍在茶几上。
茶几剧烈震动,几只酒杯被震得东倒西歪,有两只滚到地上摔得粉碎。
那个新人嚇得一哆嗦,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白狼?老子打的就是白狼!”
阿虎站起来,走到那个新人面前,居高临下地盯著他,眼神里全是暴戾。
大厅里安静得能听见隔壁冰果室冷柜的嗡嗡声。
“你他妈是不是觉得黑虎帮不够格跟竹联帮叫板?是不是觉得我阿虎不如陈启礼?”
新人嚇得连连摆手说不敢。
“那你怕什么?”
阿虎把菸头扔在地上,用皮鞋碾灭。
“记住了,你们是跟谁混的!”
“我阿虎能从大理街打到中山北路,就能从中山北路打到阳明山!”
“竹联帮算个屁,早晚有一天整个莲花的保护费都得归我们收!”
“到时候我让你们每个人都能开上进口轿车,每个人都能在阳明山买別墅,每个人都能娶好几个老婆!”
小弟们发出一阵狂热的欢呼。
阿昆看著这一幕,觉得有些荒诞。
三个月前,他们也是这么围在一起喝酒。
不同的是那时候是在大理街那间连窗户都没有的破砖楼里。
茶几是用砖头垫的,沙发是二手的,他们连疯狗的一根手指头都打不过。
果然人在发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