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玛丽教堂內部,有一个神职人员专用区域,閒人免进。
一间办公室里,堆积著大量文件,记录著最近半个月內孟菲斯出现的异常生物,以及各路猎魔人的领赏明细。
伏案阅读文件的男子,不惑之年,目光如电。
很难想像,他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
他叫奥斯丁·莱恩,一名圣骑士,人送外號黄金狮子。
圣骑士並不是一种超凡序列,而是一种尊称,意为“圣光庇佑的骑士”。
在光明教廷內部,只要达到第七序列,並加入圣堂骑士团,都可以號称圣骑士。
奥斯丁本来在洛杉磯任职,那座城市號称天使之城,是光明教廷在北美的枢纽。
由於莱恩兄弟的离奇死亡,奥斯丁来到了孟菲斯。
这位圣骑士在世上最后两个亲人没了,可以想像他的心情。
然而他调查了一个星期,毫无头绪。
光明教廷也不是万能的,总有人能避开追查,这也是教廷用高额赏金吸引各路猎魔人的主要原因。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到了4月25號星期五,有人为黄金狮子提供了关键线索。
敲门进来的黑人男子,赫然是凶杀组探员麦尔斯。
“下午好,莱恩教官。”
走进去的麦尔斯,对奥斯丁的称呼,耐人寻味。
北美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是骑士职业的超凡者,完成过三次狩猎任务,就会得到当地教堂的主教推荐,参加骑士训练营。
以州为单位,田纳西州的训练营,就在孟菲斯的罗德学院。
类似於孩子们的夏令营,通常在暑期进行。当学生们放暑假之后,教廷会派出一名第八序列的骑士,对第九序列的新手骑士进行培训。
偶尔,还会出现第七序列的圣骑士,展开进阶版的训练。
麦尔斯曾经被黄金狮子特训过两次,因此有了“教官”这个称呼。
打招呼的麦尔斯,心情很复杂。
一方面,黄金狮子是他敬仰的前辈,他做梦都想成为那样的圣骑士。
另一方面,麦尔斯对莱恩兄弟的做法,实在不敢苟同。
五年前,麦尔斯和当时很年轻的米雅,曾经与莱恩兄弟合作过一次。
当时对付一个狼人家庭,大莱恩进去就开枪了,无差別攻击,不分男女老幼。
小莱恩更狠,杀了人还放火,一把大火將房子化为灰烬。
后来法医进行尸检,麦尔斯才发现,大火烧死了一个八岁小男孩。
根据他调查到的情报,那对狼人夫妇,本身是人类,被高序列狼人撕咬过之后,完成了转化,成为狼人的时间一共只有五年。
换言之,那对夫妇变成狼人的时候,小男孩已经三岁了,並没有狼人血统。
从那以后,他和米雅,再也没有跟莱恩兄弟合作过。
也是从那以后,麦尔斯內心压抑著一种悲愤,他看不惯莱恩兄弟的做法,但架不住那对兄弟有个叔叔是高贵的圣骑士。
从私人角度来说,莱恩兄弟之死,麦尔斯觉得很解气,鼓掌叫好的心都有。
但他毕竟是一名执法人员,有著他的底线,他的职业道德。
正是职业素养的加持,他来见了黄金狮子,提供了一条线索:“教官,在你两位侄子遇害的前一天晚上,费伍德球场发生了一起命案,受害者史密斯被人割下了透露。”
“法医鑑定结果,凶手用某种未知的利器,切开了受害人的脖子。”
“我也看过尸体,根据我个人经验,那是一种高序列吸血鬼,用锋利的指甲作案,高速切割之下,一瞬间切开了史密斯的脖子。”
奥斯丁神色一动:“我两个侄子也被砍下了脑袋,你是说,两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麦尔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们凶杀组找到了一位目击证人,大雨当晚,有个醉汉醉倒在路边,高烧不退,第二天被送进了医院。经过抢救,他昨天甦醒过来,录了口供。”
“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那天晚上,他看见一个穿西装的绅士,打著雨伞,在费伍德球场外面的路灯下,嘴里哼著歌儿,一个人跳《雨中曲》……”
“我的同事们並不相信这套证词,目击证人有多年的酗酒记录,经常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这种醉汉的证词到底有几分真实性,谁也不能保证。”
说到这里,麦尔斯神色严肃,和他以前跟陶源喝下午茶的热情模样判若两人:“接下来我要说的话,没有確凿证据,纯属个人推断。”
奥斯丁很配合:“没关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你儘管说出来。”
麦尔斯果然展开了假设:“那天晚上雨越下越大,就算是喝醉的人,在大雨冲刷之下,也能保持三分清醒。所以我判断,目击证人看见的画面,並不是幻觉。”
“根据目击证人回忆,那个打著伞的绅士,用雨伞遮住了头部,他看不清长相。我问他,既然没看见脸,为什么会觉得对方是个绅士?目击证人是这样回答的,那个男人的西装材质很好,动作非常优雅,每一步都像在跳华尔兹,又有点像跳芭蕾舞。”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当年在欧洲屡屡作案的国际通缉犯。”
“我的同伴米雅·布兰卡,她的父母八年前去欧洲旅行,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遭到格雷福斯袭击,夫妻二人都被斩首。”
“根据奥地利警方提供的信息,那也是一个雨夜,有目击证人看见撑著伞的西装男子,在风雨中翩翩起舞。”
“后来米雅通过教廷从欧洲传回来的情报,確认了凶手身份——法外狂徒,格雷福斯!”
听到这话,奥斯丁唰地一下站了起来。
稳重的圣骑士,出现了情绪波动:“没错,就是他!”
“格雷福斯是个疯子,追求优雅,同时又追求简单粗暴,最喜欢斩首!”
“斩断我两个侄子颈脖的凶手,用了一把斧子,出手非常快,瞬间完成高速切割,现场没有大面积溅射血跡。擅长这种作案手法的,一定是格雷福斯!”
麦尔斯说道:“据说八年前,格雷福斯已经是第七序列后期的子爵,现在他到了什么等级,谁也说不准。这件案子,远远超出凶杀组的能力范畴,希望圣堂骑士团能够捉住凶手。”
“你放心,接下来交给我!”
奥斯丁胸有成竹,確认了目標之后,开始有的放矢。
他立刻展开行动,出动了大量神职人员。
派出去的每一个人,手里都拿著一个小小仪器,类似指南针。
当初麦尔斯对战狼人的时候,那句“科技,改变命运”,多少受到了骑士训练营的影响。时代在发展,光明教廷也与时俱进,融合了现代科技。
圣堂骑士团还有个科研实验室,招揽了顶尖人才,专门研发对付黑暗生物的高科技设备。
眼下这些神职人员手里的小型仪器,绝对不是指南针那么简单,构造非常精密,能够捕捉超声波,而且是吸血鬼特有频率的那种超声波。
只要捕捉到到了,就能形成gps追踪,让吸血鬼无处遁形。
派出去的上百人,有的开车,有的骑车,有的步行,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人多力量大,晚上九点多,查出了线索。
一名神职人员的仪器出现了反应,捕捉到一缕超声波轨跡。
那种行动轨跡,从郊区,延伸到了莱恩农场的方向。
自从血案发生后,警方在农场贴了封条,按理说没人会去那种凶杀现场。
但是奥斯丁有他自己的想法,教廷追捕多年的法外狂徒格雷福斯,行事极为疯狂,有一种明显的个人风格——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也正因为那种风格,十年前,奥斯丁和四个同伴,成功埋伏过格雷福斯。
当时五个骑士联手,把格雷福斯打成重伤,遗憾的是法外狂徒变成蝙蝠飞走了。
那次失手,导致奥斯丁的兄长和大嫂遭到了报復。
十年前奥斯丁卡在第八序列巔峰,没能力报仇。后来化悲愤为力量,突破到了第七序列。
现如今他有足够的信心,即使和法外狂徒一对一,他也可一战。
奥斯丁坚信,那个疯狂的格雷福斯,故意躲在莱恩农场,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於是乎,他单枪匹马杀了过去。
如假包换的单枪匹马,出了城之后,奥斯丁变身了。
身上出现一套威风凛凛的金色鎧甲,像极了动漫里的黄金圣斗士。
鎧甲覆盖率超过了99%,仅有眼眶部位的头盔小孔,露出两只锐利如鹰的眼睛。
黄金鎧甲的腰带,有巴掌宽,肚脐下那个皮带扣,赫然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雄狮脑袋,正是【黄金狮子】这个绰號的由来。
变身后的奥斯丁,手里握著一桿长枪,犹如传说中屠龙勇士的龙枪。
这还不算完,他胯下,居然骑著一匹雪白战马!
高序列的变身系超凡者,就是这么神奇,连坐骑也能变出来。
这样的单枪匹马,奔袭速度奇快,片刻间抵达了莱恩农场。
到了目的地,白马速度不减,全副武装的奥斯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全速朝著厨房冲了过去。
轰!
高速奔袭的衝击力,把木製的房子冲得四分五裂。
里面一条人影,反应快得惊人,瞬间闪到十米开外。
那是一个穿著灰色西装的英俊男子,手里端著高脚杯,里面的半杯红酒还在晃悠,姿態非常优雅,一副很上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