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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高人一等
    句爷爷这才去捧了碗,坐在角落里吃。
    眾人便也移开目光,重新开始交谈。
    楼下突然响起爆竹声。
    尤一勇马上兴奋起来:“我妹夫来迎亲了!我去楼下放接亲炮仗。”
    然后就飞跑著下楼去了。
    叶小云终於捨得到向清欢身边,承当伴娘的角色。
    向清欢:“怎样?”
    叶小云:“什么怎样?”
    “问出有对象没有啊?”
    叶小云抿著嘴:“他没说,还说这是隱私,不能问。”
    “哈哈哈,真是鸡贼!”向清欢笑起来:“那你准备怎么办?”
    叶小云抬了抬下巴:“没怎么办,至少我知道他教的是高级班,我现在是中级班,三个月以后我就能升到高级班,到时候我就可以更好的了解他的。”
    向清欢给她竖大拇指:“有志气!”
    叶小云下巴抬得更好了点:“而且,我相信,我一定能考过国营旅行社那个接待员招聘的,到时候,我就是国营旅行社的导游了,我又不比大学生差,我干嘛不能喜欢大学生?”
    向清欢看著这样的叶小云,不禁点了点头:“我觉得,你有这个信念,配谁都可以,不必急著配大学生。”
    而门口,尤一勇正组织几个师叔堵门,非要景霄唱歌才能过。
    景霄越过人群,看著屋里的向清欢,一脸为难。
    向清欢却冲他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景霄对著她自信一笑。
    很快,景霄便装作无能为力的和尤一勇討价还价,等尤一勇一个不察,他忽然掏出几个红包,往天上一撒。
    红包下雨似的落下来。
    眾人连忙去抢,门口再也守不住。
    景霄一下子就衝进了屋。
    尤一勇气得很,叉著腰骂那些师伯师叔:“哎呀你们这些人那,真是见利忘义,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拦住新郎啊,只要多拦五分钟,红包肯定更多啊,哎哎,別抢了,你们把景霄先丟出去啊。”
    可现在,景霄已经抱起了向清欢,在屋里高喊:“我老婆在手,还怕你什么!已经抢到了,在丟我就不算了,小舅子你让开,我要抢新娘子走了。”
    大家都笑得不行。
    平时不苟言笑的景霄,竟然还有这么活泼的时候。
    但是新娘子也不能就这样被先带走的,还需要先搬走嫁妆。
    陈鹏年作为女方家长出来说话,指挥著景霄带来的人先把一些箱子被子等东西接走。
    虽说景霄早就跟向凤至说了,不用置办別的嫁妆,家里都有,但向凤至还是给重新买了两个樟木箱,也置办了子孙桶,被子毛毯之类的寢具,也准备了漂漂亮亮的六床。
    这会儿一样一样搬出去摆在走廊李,算是非常体面风光了。
    李俊河已经从学习班回来,指挥著几个青年把嫁妆先接走,陈二槐则组织人,簇拥著要景霄赶紧背新娘。
    可尤一勇一下子推开景霄:“走走走,你怎么乱来?现在应该是先由我背下楼,我是她哥,懂吧?是我给妹妹送嫁,送上车,到了你那边,你再抱进去,接新娘,懂不懂你!”
    景霄不让开,钉住向清欢身前:“我不!你又不是亲哥!我的新娘我背下楼去,再抱回家去,用不著你。”
    尤一勇像孩子似的,往向凤至那边喊:“姑姑你看他!乱来!我是大舅哥不是吗?说好的我背妹妹出嫁不是吗?”
    景霄回头,往向清欢耳边喊:“老婆你看他!不讲理!我是新郎官,不是应该我背?”
    向凤至头疼。
    向清欢没眼看。
    结婚证都领了,新婚夜也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了,现在不过装装样子,才三步路的接亲迎亲而已,也值得这两人爭成这样!
    向清欢见母亲只顾著笑,只好跟尤一勇说:“表哥,算了,一点点楼梯而已嘛,他要背就给他背。”
    可尤一勇仰著头嚷嚷:“我不!大家评评理,我就这一个妹妹,我一辈子就这一次送嫁,景霄你走开,让我来。”
    景霄:“不用不用,大舅哥我给你红包,这种事我可以的,我喜欢抱,我自己的媳妇我抱来接去都该是我自己。”
    尤一勇还想爭,景霄一个眼色,陈二槐等几个人一下子就把尤一勇抬了起来:“欧欧欧,第一个嫁妆,先把大舅哥接回去咯。”
    好傢伙,三四个壮汉,就这样把尤一勇先给扛下了楼。
    所有人笑得直不起腰。
    景霄又发了一圈红包,引得眾人簇拥著他,抱起了向清欢下了楼。
    本来要坐车的,大家都起鬨,非要景霄把新娘子抱回去。
    反正也没几步路,抱回去就抱回去吧,可景霄把人扛坐在他的肩膀上。
    向清欢就这么高人一等的,被景霄和一群年轻人接回了三號院。
    在三號院,大家停留了半个多小时,吃了喜糖,喝了喜茶,就马上出发去平山宾馆。
    再不去,迎宾都要错过了。
    好在正如向清欢所说,景霄专门安排了人照看著婚宴。
    每一桌都放了糖果瓜子,隨便大家吃,所以早来的人都正高高兴兴的嗑瓜子閒聊呢。
    向清欢留意了一下贝清淑,果然,她正嗑瓜子磕得起劲,两个口袋也鼓鼓的,所以,她不会捨得闹腾。
    宾客已经陆陆续续来了。
    因为有了糖果吃,大家都很开心的先落座了,不会无聊的聚在外头。
    现在看见景霄拉著向清欢的手进来,眾人自动自发的鼓起了掌。
    因为,今天的新郎新娘太美了。
    新郎自不必说,那是厂里人人知道的美男子,今天一身制服烫得笔挺,衬得他英俊不凡。
    而新娘,不管是著装还是髮型,都是那么的清丽脱俗,又喜气洋洋。
    好些女同志都站起来,挤到大过道上去看,眼里都是羡慕和好奇。
    等到景霄去接待厂领导和几个特意赶来的战友时,好多女同志围住向清欢问个不停。
    “头髮哪里做的?”
    “衣服哪里买的?”
    “自己做的?那能不能给我做一套?”
    “哎呀,我也会自己做,你这个一套需要几尺布?”
    “你的脸上擦的什么这么好看?”
    “哎,花呢料子做这个行不行?”
    “你的皮鞋怎么那么好啊?”
    “金鐲子啊,我都没见过金鐲子,这得多少钱啊?”
    终於,一群女人从关注衣服变成了关注首饰。
    有一只手不管不顾地摸了上来,拽住向清欢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