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明雨四月初拿到自己外公母校的录取通知,之后就回了上海。
    邹航留在北京。
    这个人已经有半年没有进过组了。
    在所有同学毕业都风风火火签公司找角色的时候,邹公子再次陷入了无戏可拍的局面。
    这次不是因为什么鬼扯的“不上映诅咒”,而是公开恋情之后就开始崩溃的粉丝防线全面瓦解的结果。
    父女两个都是导演出身,乐家的公司以电影制作见长,自家演员都不愁有戏拍,可偏偏碰上邹航这样运势诡谲的奇葩:要么被资方趋之若鹜,要么闻声色变。
    乐欢盈多个本子里一提到邹航两个字就被资方求爷爷告奶奶地央告:“他粉丝现在黑他黑得多厉害您不是不知道是吧?姑奶奶咱们立个项目不容易,省点心行不行?”
    我有一次和国内很有名气的娱记聊天,对方说:“这个情况也很好理解,演员说白了也是服务行业,提供自己的专业技能。但是这个专业技能却并不单纯,一部分当然是演技唱功,一部分也是提供了自己的公众形象,满足公众的心理投射。所以当了公众人物就要有公众人物的自觉,有演技是一回事,但是有演技的年轻演员太多,为什么都想让他演?还不是因为同样有演技,肯定都想找个性价比更高的,更红更帅的。更红更帅一定有更多关注,可是粉丝的关注点千差万别,但总归大部分是要满足幻想。偶像谈恋爱结婚,就是中断了提供幻想这部分服务,如果偶像不能再提供服务,粉丝脱粉也正常。也会有粉丝看不开认为这是偶像单方面撕毁合同转了黑,偶像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不过要开心,两厢看开就可以了,虽然大部分人做不到。”
    邹航从小就是个看得开的人。
    即使看不开转黑的粉丝成千上万,前赴后继,撕心裂肺,这个人就是安安静静地把在合约中的戏拍完,跟合作方道歉添了麻烦,继续看喜欢的本子,乖乖去试戏。
    然而,在公布恋爱两年之后,因为始终不能降格选戏,邹航能得到的试戏机会也越来越少。
    主角不成,配角邹航也乐意试试,可是乐欢盈不同意:“名声就是一口气,你自己先泄掉了,以后就回不来了,你还年轻,肯定有翻身的一天,现在自降身价就彻底二线了,所以宁缺毋滥。”
    邹航也就听了话。
    然而乐欢盈更着急的事情是,邹航的各类商务合作陆续到期了,却都基本上没有续约。
    艺人是靠商务糊口的,好电影的片约杯水车薪。
    可似乎眼下也没有什么办法。
    有一次,乐欢盈跟邹航半开玩笑说:“还不如没长这张脸,本来演技也可以吃这碗饭,现在倒脸耽误了。”
    邹航没所谓地笑:“不因为这张脸,乐导也不能在人群里选我。”
    “你倒是想得明白。”乐欢盈挑眉毛,“但是你知道想得更明白的人当初会怎么做么?”
    不管邹航根本就没有想听的意思,乐欢盈一字一顿说出正解:“压根就不公开谈恋爱。”
    邹航摊手:“那我就没得恋爱谈了”
    “谈恋爱有什么重要?”
    “谈恋爱不重要,跟谁谈很重要。过了这个timing,我就打一辈子光棍。”
    他这是早就做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决心。
    乐欢盈彻底败北。
    于是,同学们都忙着毕业试戏跑剧组,邹公子自己倒是回了学校。他把之前拍戏漏掉的课都旁听了一遍,更修习了摄影和舞台灯光设计好几门技术课,课外开始练习击剑和跆拳道,还全身心地参与了自己年级的毕业大戏。
    明雨也在忙着毕业。他们两地了将近四年,却在最后这半年,真真正正有了点异地恋的意思。
    直到明雨六月末毕了业,彻底搬到北京。
    两个人把新房子收拾妥当,温居的那天,我买了方明雨一直喜欢的吸尘器,看她高兴才敢悄悄跟她说:“我给你去打听了,《人间欢喜》的男主角定了余多,估计这几天就签合同了。”
    明雨有点失望:“乐欢盈应该是早就知道了,没告诉他,也许是怕他失望。他是真的喜欢那个原著,为了试戏还去学了做木工……”
    厨房里邹航在给郭靖打下手,谈笑如常。
    我又跟明雨报备:“我们文娱的记者上周被乐欢盈叫去饭局,说是想给邹航安排个专访。他公众影响力还在,最近也在参加公益活动,大概想往实力派的方向上做。”
    “结果你们记者说都白做,之前人气多大现在怨气就多大,不分手做什么都白做。”明雨倒是比我知道得多。
    “还有这事?”我诧异,曾源看来是知道我们是同学,没好意思说太多。
    “乐欢盈跟他助理聊天的时候让我听见的,没准是故意让我听的。”明雨搅合着马克杯里的咖啡,“说实话,我也有想过要不要分手比较好。他可能是不稀罕做什么明星,但是真的喜欢拍戏的。”
    “你!”可千万不要。
    “不过我想想,比起拍戏,他应该更喜欢我。没准为了拍戏放弃了我,他更伤心,所以还是凑合着过吧。”
    我哈哈大笑。
    我从来想不到方明雨会说出来这样的话。
    在情感上,尤其是喜欢庄远的时候,明雨总有些小心翼翼,缺乏安全感,踌躇不前,更不会自己争取,甚至躲避退让。可是在邹航面前,方明雨自由自在,开开心心,是真正的方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