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将他昂贵的藏青色西装淋个透湿,因为水的浸透,西装的颜色深了几个度,已经瞧不出是藏青色,倒是瞧着像是能挤出水来。
    孟遥的情况却是要好一些,身上的衣服没有尽湿。她今天的头发梳起一半绾了个髻,用一个大大的金色鲨鱼夹拢着,底下的另外一半头发披散着,被狂乱的风散在雨里,已经湿了大半,倒是头上拢起的头发并没有湿意。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这令人捉摸不定的雨势倏然又大起来。
    墓园这边远在郊区,周围都是起伏不定的山林,受自然气候的影响更大。这倾盆大雨,和雷鸣电闪疾风骤作,到了这里就好像加了buff,变得更加激烈骇人。
    像是随时要将人吞没。
    孟遥甚至记不太清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从山脚回到车上的。
    她不怕下雨,多大的都不怕。对雷声却很敏感。人类天生会对大自然的未知产生恐惧,可即便早就学习过雷电的成因,孟遥对雷声和闪电,还是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惧怕感。
    尤其是现在这样,密集且激烈的雷电,一声声一下下,像是要将她震裂撕碎,一齐带进未知的虚幻时空。
    孟遥狼狈地坐在副驾驶座上,下意识抱住双臂,试图将自己缩成一团。
    她会这么惧怕雷电,也是有原因的。
    大约是因为小时候的雷雨天,爸爸妈妈总是很忙,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很小很小的她,就要一个人面对雷雨交加的黑夜。
    所以即便成年好久,也久久无法释怀。
    他们刚刚进来车里躲雨,还没有发动车子走上回去的路。驾驶座的上的男人正用那块她用过的毛巾胡乱擦着头发,很快,注意到了她反常。
    “怎么了?”他摘掉沾满雨珠的银丝眼镜,缓声问了一句。
    副驾驶上的女孩子缩着身子,头埋在手臂间,久久没有回答。
    钟知贺停下手中的动作,正欲上前。
    还未伸过手去,就被突如其来的连声惊雷打断,随之而来的,还有不间歇的闪电。
    在这样一条四面环山窄□□仄的公路上。
    像是将沉暗的天空硬生生劈开一道道口子,数道闪电并发,积攒起来的光亮,几乎将整片天空照亮。
    雷鸣电闪,雨幕遮盖了整个挡风玻璃。
    外面的世界他们看不清,可心里也隐隐觉得,这雨,毁天灭地一般。
    副驾驶座上的女孩子身子缩得更甚,分明穿着一身成熟庄重的西装套裙,可现在看起来,却像是一个狼狈无助的小孩。被丢在充满灾难的旷野上,孤独无助,无人可依。
    “咔吧——”一声。
    男人解开了身上的安全带,修长的一双大手伸过去,稳稳覆在眼前人的双耳上。
    耳上先是蓦地一凉,紧接着,开始从另一人的掌心肌肤传来源源不断的热度。
    他手心沾了雨的微凉渐去,取而代之的,是原本灼热的温度。
    孟遥懵懵抬起头。
    她双眼发涩,不知何时已蒙起一层水雾,就像积满雨水的挡风玻璃,看不清晰。
    可是她还是能感受到,自己眼前的人也在看着自己。
    “甜甜。”
    他在叫她。
    很轻很轻的。
    孟遥就这样睁着眼看他,一眨也不敢眨。身体因为对暴雨雷电本能的恐惧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
    她没有应声,眼神已做了应答。
    下一秒,听见他很认真地说:“别怕,有我。”
    有我,所以,不用怕。
    车外的雨势依旧,可是他的话说完,鬼使神差一般,她好像突然之间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好像即便雨再大,雷声再响,她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挨着、受着。
    这里还有另一个人,他也在陪着她。
    他说的对。人类是种群居动物,不是没有办法的话,真的很难忍受一个人。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人看着人生百态万家灯火,明明身边人潮涌动,却还是孑然一身再无其他。
    那种感觉真的,太寂寞了。
    可是现在,这一刻,那种寂寞孤单的感觉突然被扫清,她有些不敢置信地看他。
    “安全带系好。”钟知贺温声提醒。
    “……好。”
    冒雨行车很不安全,可是墓园地处偏僻,周围四面环山,山体稳固程度不得而知。尤其今天这里的雨势格外大,待在这里似乎更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所以他们选择冒雨前行。
    钟知贺开车如他的性格一样,很稳当,即使在这种恶劣的天气情况下,依旧有条不紊。
    不过两个人十足默契地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就只是直直看着道路的前方。
    也许是连日的工作太累,又也许是一直盯着前路太过消耗精力。总之,孟遥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一不小心沉沉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金悦府。
    就是钟知贺那间公寓所在的小区。
    看着不远处“金悦府”三个大字,孟遥有一瞬的恍惚。
    雨势还未见小,即便车窗关的严丝合缝,耳中还是几乎被雨声充斥。
    她是因为刚刚刹车的惯性,才突然醒来。
    车子停在金悦府门口,见她醒来,钟知贺顿了一顿,才开口问:“雨不见小,先到我家避雨?”
    第52章
    暴雨之外,夜色照旧愈发深浓。钟知贺带着孟遥驱车从昌平的那处墓园回到金悦府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
    孟遥的住处在五环外,再继续顶着大雨开过去,到她家恐怕怎么也要后半夜了。
    况且,他送完她回家还要再回来,这么一折腾,一夜也要过得差不多。
    那实在是下下之选。
    不过说是去他家避雨,其实,好像和住在他家也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在美国的时候不止去过他家有一次。
    但是孟遥总觉得不大一样。
    比如,那个时候她去的是他乡艳遇的男人家里,现在,她要去顶头上司家里。
    怎么说起来,也更刺激了一点。
    也更不合适了一点。
    是以,孟遥思量片刻,还是摇了摇头。
    “反正这也在公司附近,我看不如我去找家酒店住吧,明天直接去公司就好了。这么晚了我过去也打扰你啊。”
    她本来想说“打扰钟总”,这时倒是觉得这种刻意的强调关系有些过分。
    大约是因为他今天又那样叫她了。
    甜甜。
    孟遥咬咬下唇,倏地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烧起来。
    恍惚间,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开始变得不一样。
    “只是担心打扰我,”钟知贺不急于发动车子,就闲闲抱臂坐在一旁,看向孟遥的时候眼中不无探究,“不是怕我对你做什么?”
    ……
    怎么会有人这么直白啊?
    孟遥伸出手拢了拢鬓角的几根碎发,很小声地说:“那个什么,众所周知,含蓄委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你不能因为在美国待过几年就忘了传统文化的精华。”
    “众所周知,过度的含蓄委婉可能适得其反,”钟知贺推推眼镜,“我认为,直白、勇敢也是美好的品质。”
    “你说得对,那我就直白一点,我去住酒店了。”
    “……”
    “孟甜甜,”男人稍一倾身,瞬间拉进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将她的一举一动,一丝一毫皆清清楚楚看进眼里,像是要将她整个人看透,“这么怕?”
    “……”
    没有得到言语上的回应。
    倒是面前一向明丽秾艳的姑娘此时面颊爬上一缕似有若无的红,在车里微弱的光线映衬下。,美的不似此间人。
    好久,才听她故作不在意,又略显紧张地为自己辩解:“我有什么好怕的?”
    “是啊,有什么好怕,又不是没去过。”
    又、不、是、没、去、过。
    她就是怕他!这样!
    孟遥试图做最后挣扎:“……去过是去过,但是那哪儿能一样,哪儿能相提并论啊。”
    “怎么不能?”
    “当然不能了,那时候我们在美国,谁也不认识我,我去了你家……去你家…住也没人知道。可是现在是在中国,在平城。”
    “那又怎么?”
    “哎呀重要的不是在哪,重要的是在这里会有同事、亲戚、朋友认识我们,而且你是老板我是员工,传出去了像什么样子?”
    孟遥见他仍然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又补一句:“女孩子的名声可是很重要的。”
    “我还以为你不在意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