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民警听了他的叙述,感到十分惊讶。不过,他看来受了点感动,答应帮助他查问一下他要找的人。
    三天过去了,金波仍然一无所获。他几乎跑遍了镇上的所有单位,在街头辨认了所有往来的藏族姑娘,但没有发现他要找的人任何一点踪迹,他只有寄希望于那位民警了。又过了一天,民警来告诉他:这里没有他要找的那个人。“那么,军马场迁到哪儿去了呢?”金波含着泪问民警。“这个军马场早就撤了?”民警说。
    金波感到整个草原都旋转起来。
    他绝望了。
    但他又迟迟不愿离开这个小镇……他每天都在草原上踉踉跄跄地漫游。
    他长久地立在那个小湖边,立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望着深秋碧蓝的湖水,热泪在脸颊上淌个不停。波涛轻轻舔着他的脚尖,水鸟在空中盘旋飞翔。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流逝了。是的,流逝。他真想令时光再退回到当年,让他重温自己一生中再不会有的青春和幸福……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一切都结束了。他告别的是人生整整一个段落。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他失去的,也正是他收获的。在他那深情而富有的心灵土地上,怎么会没有绚丽的花朵重新开放呢?
    他终于决定明天离开这个小镇。
    当天傍晚,当夕阳沉落,满天飞起霞光的时候,他忍不住心潮澎湃地来到当年那个老地方。他曾在这里观看归牧的马群,和她对唱那支燃烧的歌。现在,这地方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十字街口了。
    他遥望着远方,竟然又忘情地唱起了那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
    他立在十字街口,泪流满面地唱着这支没有回声的歌。许多过路的藏汉行人,都惊奇地驻足而立,听他旁若无人地歌唱。人们多半认为,这是一个外地来的精神病人。不过,他却把这支美好的歌儿唱得如此让人揪心啊!
    ---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八章
    上海,入夜的南京路和外滩成了灯火的世界。灯火的变幻莫测,正如这个城市的生活一样。
    亚洲大陆和太平洋衔接处的这个大都会以热情兼冷酷而闻名全球。它是一个庞大的蜂巢,一个复杂的矛盾体,混乱而井井有序;令人神往也让人望而生畏。它是排外的;却把友谊之手伸向四面八方。它是那样精细,为一分钱一根菜一两肉斤斤计较;它又是那样的慷慨,把它巨大的财富和创造力与五十六个民族十亿人口共同分享。上海碍…入夜的上海和白天一样热闹,甚至比白天还要热闹。外滩现在成了情侣的世界。外地人在伟大的上海面前,各方面都由不得自惭形秽;但也有值得骄傲之处——比如,男女青年谈恋爱的地方总要比上海宽敞。瞧,包括那个巴掌大的“黄浦公园”内,双双对对的情侣们拥挤得象煮饺子似的稠密。能在马路边占一席之地决非易事。尽管人挨人,但亚当夏娃们拥抱亲吻旁若无人。
    远处,江海相汇的浩瀚水面上,轮船的声声汽笛在向甜蜜的外滩祝福。
    夜间十二点左右,这个“伊甸园”的爱情潮水有所减退。但仍然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在萧瑟的秋风中火热地依偎在一起。
    这时候,从繁华的南京路口走出一个手提破人造革皮箱的人。他头发零零乱乱,脸上带着明显的风尘之色。衣服穿得不伦不类,即时髦又土俗,既不象夏装,又决非秋衣。从外表上一看便知道这不是本市人。再细看一下,也不是南方人。从衣着神色判断,多半是来自北方的小本生意人或者纯粹的流浪汉。
    借着马路上的灯光,我们才渐渐认出,这不是王满银吗?这的确是王满银。
    哈呀,罐子村的这个逛鬼怎么又逛到这儿来了?
    这是他的“职业”——为什么就不能逛到这里来?几年里,他不知多少次来过这个大城市。岂止是这里!全国哪个大城市他没逛过?他甚至都逛到了沙头角;如果不是人家拦挡,他说不定就走了香港。哼,要是到了香港的话,他王满银就和中国“拜拜”了,这阵儿还不知在哪个国家呢!他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直逛到了现在。他既不讨吃,也不偷窃,而是生意人。
    可是,好多年来,除过手中拎着的这只破人造革皮箱和怀里的一片简易计算器外,他仍然等于一无所有。他只是在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买些廉价的袜子、手帕、针头线脑和其它小玩艺,然后到北方一些乡村集镇高价出售,勉强混着没让自己饿死。象往常一样,他一旦逛到门外,脑子里就很少再想起罐子村的那个家。他一年四季无忧无虑浪迹祖国各地,过着那种虽说捉襟见肘却也悠然自得的日子。
    只是每年临近春节,全国掀起回家高潮的时候,他也才匆匆忙忙提着那只破皮箱,给儿女买点小礼物,赶回罐子村,年节一过没几天,他的两只脚片就发痒,于是又提起破皮箱跑出来了……说实话,这小子逛门外也够受罪了。身上常装不了几个钱,到上海这样的城市,无异于一个叫化子。在南京路的那些大商店,他只能买点不值钱的东西。他最羡慕那些操着生硬汉话的维吾尔族生意人,一买就是整卷整卷的高级布料,钱都是用大箱子提着。
    另外,还有“性”的问题。他一年四季基本等于打光棍。广州上海倒有得是拉客的女人,但他和这些女人睡不起觉。尤其是广州,那些女人还要外国钱花和港币哩!去它妈的,老子连人民币也不揣几个!
    至于吃饭睡觉,他能凑合就尽量凑合。天暖和好说,任何地方都能睡觉;天当被子地当毡,怪美气的。天一冷就麻烦了。一般到了秋冬,他总是象候鸟一样往比较暖和的南方跑。
    南方也不暖和啊!象现在这样的季节,一入夜,呆在上海也够冷的。
    他这次来上海,是买一些较为厚实但又廉价的袜子——因为北方开始冷了。
    袜子已经买好了,就在手里的破皮箱中装着。
    可是,买过袜子,他身上就不剩几个钱。如果他要住一两晚上旅馆,几乎连回北方的车票钱也不够了。因此,他现在才逛到了外滩。根据夏天的情况,这是个彻夜谈恋爱的地方,在这里过夜似乎没人管。他已经买好了明天的火车票,心想在这里凑合到天明,还能节省几个旅馆费。
    提破皮箱的王满银来到外滩,虽然是深秋,又到了深夜,但他看见还有不少抱成团的男女。看到人家都搂搂抱抱,王满银感到心烦意乱。但正因为有这些红男红女,才可以掩护他在此处度过这难熬的一夜。
    王满银来到公园外墙根旁一丛叫不上名字的树下,放下那只皮箱。他自己也跟着坐下来。
    本来,他想双手抱头伏在腿膝盖上迷糊一阵儿,可眼睛又不由挨个观察那些勾肩搭背,没完没了亲嘴的男男女女,直看得他浑身筛糠般发抖,直巴咂嘴。
    “你在这儿干什么?”
    王满银正看得入迷,却听见有人问话。
    他扭过头一看,原来面前站着个警察!
    他慌了,吱唔着,掏出了揉得皱巴巴的原石圪节公社的介绍信,以此证明他不是个歹徒。至于“你在这儿干什么”的问题他却不好回答。
    “我在这儿歇一会!马上就回旅社呀!”王满银急中生智,提起皮箱就站起来。他生怕再磨蹭一会,被这位警察带到“局子”里——他还忙着要回去卖他的袜子哩!
    警察见他准备离开,而“手续”又是合法的,也就没理他。
    满银狼狈地赶紧就走,做出一副回那个虚构的旅社的样子。
    一路上,他大为不满地想:哼,什么警察!不去管那些亲嘴的人,来管一个老老实实坐着的人!这方面上海就不如小地方!在他们黄原,警察一到晚上,就专门撵着管这些谈恋爱亲嘴的人!决不会管他这号人!哼……但不论怎样,他今晚又到什么地方去过夜呢?
    王满银骨子里是胆小的人。他尽管对警察不满,但又很怕警察。他不敢再在街上打过夜的主意了,决定忍痛破费去住旅馆。
    他当然找个最破烂的旅馆——反正过几个小时天一明,他就坐火车离开了这个该死的城市。王满银进了那个刚能展起腰的旅馆房间里,把箱子扔在地上,先为自己倒了半杯白开水。他喝了几口热水,让身上的寒气散了散,然后又用暖壶里剩下的那点热水浇湿了干毛巾中间的一片,擦了把脸。
    现在,他疲惫地叹息着,坐在那张油漆剥落的小桌前。
    他呆坐了一会,无意间拿起桌上的那面破镜子,用袖口揩了揩镜面上的灰尘,举起来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尊容。
    他大吃一惊!他发现,镜子里面竟不是他,而是一个陌生的家伙。瞧他的眼角额头全是皱纹,两鬓角有许多白头发!这是他吗?他奇怪地问。
    不是他又是谁!
    王满银那颗愚顽痴蠢的心,就象被利锥猛戳了一下。
    这是我?我老了?脸上有了皱纹?头发上有了白发?他在这镜子面前久久地发呆。
    在这寂静的深夜里,这样呆坐着的时候,他耳边似乎突然传来远方猫蛋和狗蛋喊“爸爸”的声音;他恍惚地看见儿女们戴着红领巾和他们的母亲一块立在罐子村的公路边上,在等待着他回来……他看见镜子里的那个家伙嘴咧了几咧。
    这个逛鬼不由伏在桌子上哭开了,鼻涕涎水泪珠子搅混着糊了一脸……王满银似乎从这面破镜子里认识了他是谁,是个什么人,过去曾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我得要回去!”他对自己说。
    这个逛鬼猛然间开始想念起了他的孩子,老婆和那个破墙烂院里的家。人啊,真不可思议!
    的确,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王满银得感谢大上海小旅馆里的这面镜子。它不仅照出了他的嘴脸、他的衰老,而且也照出了他前半生荒唐而愚蠢的生活。这是一面《西游记》里的照妖镜,照出了“妖怪”王满银和人的王满银。
    王满银一旦“觉醒”,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过程。反正他一下子开始对他过去的生活厌倦了,而立刻想回到老婆和孩子们的身边——他甚至都等不得天明了!
    这一夜他无心再睡,他就坐在这张小桌前,尽管脑子很乱,但想的完全是罐子村,老婆,猫蛋,狗蛋……他真奇怪自己不呆在罐子村家里享福,为什么这么多年逛到外面来受罪呢?两个娃娃多亲!听说念书都很能行。老婆也多好!带孩子种地,侍候他好吃好喝;而且他什么时候想和她睡觉都由着他,何必在外面看人家搂抱亲嘴呢?自己的老婆情愿怎亲哩,还不要花钱!
    天一明,王满银便火烧屁股一般急着蹿上了西行的列车。这个一改旧性的人,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就回罐子村。
    他下了火车,便跳上汽车。一路上任何新奇事都再不能吸引他了。
    到黄原时,他在东关把那一箱袜子胡乱卖掉,钱全部给老婆和孩子买成衣服,就又蹿上了开往老家的汽车……逛鬼王满银没到年根而破例在秋天回到罐子村,立刻成了本村的一条大新闻!
    又据到兰花家串过门的人回来说,这家伙此次返家不准备再出去逛了。人们更是惊奇不已。
    哈呀,这不是半夜出了太阳?
    “狗改不了吃屎!”有人不相信地摇头说。
    但是,王满银的确是不准备再出门了。
    这个逛鬼竟然真的开始依恋起了这个家。
    唉,细细一算,他已经是快四十岁的人,逛了多年门外,逛白了头发,却依然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他又不是个天生的白痴,一旦悔悟,也会象正常人那样思考问题。他现在才意识到,他一生中唯一的财富,就是这个含辛茹苦的老婆和两个可爱的娃娃。现在回想起门外风餐露宿的生活,他都有点不寒而栗,甚至连去黄原的勇气也丧失了。他突然感到自己脆弱得象个需要大人保护的儿童。在他眼里,如今身强体壮的兰花不仅是他的妻子,也是他的母亲。他甚至感到连猫蛋和狗蛋都比他强大。两个孩子说书上的事。他在旁边敬畏地听着。
    而当孩子们亲偎着他,叫他“爸爸”的时候,他感到“荣幸”并为此而心酸……过了一些日子,王满银竟然对妻子说:“我也跟你到山沟里去。”
    “甭!你多少年没劳过动,乖乖在家里盛着!那点地我能种了哩!”
    可怜的兰花坚决不让男人去劳动。只要丈夫不再离开她,夜夜搂着她睡觉,这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现在,别说那些地,就是再给她一些地,她都有心劲种哩!只要满银在她身边,她不仅不让他劳动,还想办法让他吃好喝好。家里好一点的东西她都舍不得吃一口,总是让男人和娃娃吃。她确实也把男人当娃娃来养——她满心爱他啊!
    王满银尽管不是好庄稼人.但在农村妇女的眼里,他是个很有情趣的男人。他性格活泼,爱耍爱笑,唱起信天游来嗓音震得岸瓜瓜响。正月里闹秧歌,鼻子上划块白,身上斜挂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能把人笑死!
    当然,夜里的炕上生活,他也能让兰花心满意足。
    满银如今对妻子产生了一种缠绵感情——这是长期单身生活的自然结果。真的,如果是兰花白天出山去劳动,他呆在家里还怪想她哩!
    因此,他不听妻子的劝说,硬跟着她出山去了。当然,他对农活相当生疏,又确实吃不下苦,也干不了什么活。他只在妻子劳动时,中间跑回家给她提一罐喝的,或拿一点吃的。
    要么,就给她说些外面的新奇事,说些怪话,或唱一段子信天游。兰花高兴得都忘了劳累。
    有时候,这个二流子也转悠着在附近的地里捡一点柴禾。他就象一只老绵羊,天天跟在妻子身边。这使我们想起几年前狗蛋跟他妈出山的情景……每天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兰花肩着劳动工具,王满银胳膊窝里夹着几根他捡来的柴禾,夫妻二人就双双从山里往家走,王满银一路上还咧着嘴唱信天游哩!
    到家以后,兰花做饭,满银烧火,儿子狗蛋爬在小桌上做作业。女儿已在石圪节上初中,星期六回家来……王满银收心务正的“事迹”立刻传遍了东拉河一带的村庄。据说罐子村的艺术家王明清已经把满银的事编成了秧歌剧,准备春节作为罐子村在石圪节乡汇演的压轴戏;同时还听说王满银自告奋勇要演他自己!
    孙玉厚全家人也都知道了王满银的情况。玉厚老汉虽然对这个“坏松”女婿照旧满怀怨恨,但心头总算舒展了一些。不过,自女婿回来,他还没去罐子村——他的别扭情绪也许得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消除。
    但少安却到姐姐家走了几趟。他对姐夫的归来感到高兴。尽管王满银劳动不行,但总可以使姐姐的日子过得不再寂寞。
    少安很了解姐姐,她对这个逛鬼的感情很深。再说,两个外甥都大了,又都是好娃娃;只要姐夫不再出去瞎逛,这个家还是完整的。
    后来,少安看姐夫确实有回心转变之意,心想能不能让他到他的砖厂去干个什么事呢?
    他知道这个二流子也干不了什么活,但只要去立个桩桩,他就可以给他开一份工资——某种程度上等于给姐姐家一些资助。反正这是他的砖瓦厂,他情愿让谁来干活哩!
    当他把这件事给姐姐和姐夫提出来后,王满银高兴地说:“我去!我歪好还识几个字着哩,写写算算都能来几下!”兰花当然不反对。她知道把丈夫交给大弟去“管理”,放心着哩!
    这样,王满银就在石圪节他小舅子的砖瓦厂“上班”了。当然,少安不会让他去做那些“写写算算”的事;也不敢让他去跑“外交”——他生怕他又跑得不见了踪影。他让满银去大灶上做饭。虽然伙房不再需要人手,但少安压根儿也没把王满银当人手使用,只是应个名义,拿一份工资罢了。
    不料,没过多少日子,王满银却在伙房里真的干起活来了,而且干得相当卖劲;除过烧火切菜,竟然还学会了蒸馒头!
    孙少安十分高兴,把他的一辆新“飞鸽”牌自行车也送给了姐夫。于是,每天吃过晚饭,王满银就用自行车把石圪节上中学的猫蛋带上,回罐子村和老婆孩子共享天伦之乐;第二天早晨把女儿送到学校,他自己又赶到砖瓦厂的灶房来“上班”……
    ---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九章
    没过多少日子,孙少安所承包的石圪节砖瓦厂就开始盈利了。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人们早就预料砖瓦厂会在这小子手里成为一棵摇钱树。
    孙少安从双水村走向石圪节。就一个农民而言,其意义就等于说他“冲出亚洲”了。至少在目前,他成为全乡经济活动的首要人物。不容易啊!在黄土高原这样的穷乡僻壤,一个农民腰别几万块钱,那简直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如今,少安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石圪节照料砖瓦厂的事,有时他也得去原西城甚至黄原去推销他的砖瓦。晚上,要是没什么要紧的事,他也象姐夫一样回家过夜。
    那辆新自行车送给姐夫后,他又通过县百货公司经理侯生才走后门另买了一辆。象副乡长杨高虎和石圪节食堂炉头胡得福这样一些人,曾鼓动他买一辆摩托车;但他考虑再三没有买。不是他没钱买,而是怕周围的老百姓说他张狂。他是双水村曾穷得出了名的孙玉厚的儿子,谁不知道他的老底子?不敢太能俏!
    别说自寻着出风头了,现在他即是装成个鳖,他还是在石圪节踩得地皮响!
    每当他走过这条土街,没有人不对他笑着打招呼的。他要是在食堂请外地来买砖的人吃饭,胖炉头胡得福会拿出为县上领导炒菜的本领,给他经心操办酒席。
    他后来的头发也再不用田海民理了,而固定在胡得禄和王彩娥的专业“夫妻店”理。通常他一到,两口子都一齐上,得禄理,彩娥洗,把其他顾客撇在一边不管,以此显出对他这颗头的特别关照。有几次,少安觉得王彩娥为他洗头时,曾用手在他头上明显地传达过一些“肉麻”的意思,这使得他以后尽量瞅胡得禄一个人在时,才进这个理发店。这个王彩娥!
    谁都敢下手!